| 索 引 号 | 640400017/2023-00097 | 发文时间 | 2023-06-20 |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中共固原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五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 ||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0日至2023年1月1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3月15日,巡察组向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整改组织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抓整改。3月1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召开反馈会结束后,局党组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工作。3月25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整改方案,专题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6月25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通报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班子成员对照反馈问题,举一反三,主动认领,剖析自身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方案抓整改。按照“立行立改、逐一销号”的要求,3月28日,制定印发了《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3月31日印发了《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分工方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5类42项具体问题,逐条对照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措施、事事有人抓、条条能落实。
三是突出跟踪问效,从严从实抓整改。4月18日,召开党组会专门听取分管领导牵头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要求党组各成员分工负责,强化督查整改,对每个问题分门别类,按照问题性质、问题整改责任科室(单位)、整改支持性材料,统一格式标准,边整改边完善资料归档,做到整改问题条目清楚,整改措施落实到位。6月10日,分管领导带领机关纪委督导责任科室、事业单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查漏补缺,完善档案资料。移交问题线索3条,其中向市纪委监委移交1条、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移交2条。
二、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42个,已整改完成40个,其中需要长期坚持的37个;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2个。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有差距。党组第一议题、常设议题坚持的不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三农’指示批示精神学习次数少,开展研讨交流不深入”问题的整改。4月20日,印发2023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列入学习计划,统筹安排、常学常新。坚持每月至少举行1次中心组学习,开展交流研讨每次安排1名党组成员、3-4名科室或事业单位负责人发言,目前已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专题研讨2次。坚持党组会会前学法制度,由科室或事业单位负责人逐字逐句领学,目前,已安排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2.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不够全面深入,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及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等方面的安排部署不深不透,宣传贯彻不实不细”问题的整改。
为了全面准确高效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党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一号文件要求,围绕保障粮食全、夯实农业基础、推动产业发展、建设和美乡村、增加农民收入等重点内容,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落实清单、《2023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要点》。先后召开农业农村系统工作会议、全市农业农村局长会议对农业农村各项重点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3月16-17日,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全市“三农”干部“大学习大轮训”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教授深刻解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一号文件精神,教育引导“三农”干部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等重点工作的部署要求。4月份对各县(区)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党委一号文件情况进行覆盖式督导检查,下发通报1期。
3.关于“推动专题学习教育有差距。对《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传承党的百年光辉史基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未专题学习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宣传贯彻不深入”问题的整改。在干部学习例会上,对《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安排4次学习,由局党组成员分模块逐字逐句领学,深刻解读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汲取奋进力量,推动农业农村工作现代化。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内容,作为干部学习例会上的必学篇目,安排2次学习,党组会安排学习1次。根据局党组安排,在办公楼内制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的文化宣传墙,更加直观地进行宣传引导。
4. 关于“市农办发挥综合机构职能不充分。2019—2022年党组会议未传达学习、研究部署乡村振兴工作,对相关问题仅停留在上传下达,没有全市工作的督查、指导和总结,可查阅的资料仅是各县(区)上报的任务清单汇总表,在职能作用发挥上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暂设市委农办秘书科,由1名局党组成员专门负责市委农办日常工作,做好与自治区党委农办、市委办及各县(区)党委农办的沟通协调、任务安排落实等相关工作,牵头先后起草了《中共固市委原 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固党发〔2023〕1号)、《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落实清单的通知》(固党农发〔2023〕1号)、《关于印发《关于健全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固党农发〔2023〕2号)3个文件,充分发挥市委农办牵头统筹作用。截至目前,组织召开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对各县(区)一季度乡村全面振兴重点工作进展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1次、督导调研2次,下发通报2期。
5. 关于“推动农村改革不够扎实。‘三统三分’改革覆盖面窄,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低,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一是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目前,原州区和彭阳县分别确定了一个乡镇整乡试点,泾源县确定两个村整村试点,已完成调查摸底和面积核实工作。二是扩大“三统三分”改革覆盖面。全市域高标准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农业经营体制改革+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机制,计划打造改革示范点10个。目前,各县(区)均已确定示范点位,正在有序推进。三是加强调研总结改革经验。对西吉县火集村“联产单干”模式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拟将调研成果分别呈报市委和市政府,在全市进行范围内推广。
6.关于“2020年以来,党组会学习传达国务院和区、市人民政府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相关文件较少,缺乏贯彻文件精神的具体安排部署”问题的整改。一是在农业农村局党组第8次会议上传达学习了《省级党委、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对耕地“非粮化”整治和粮食安全进一步作了安排部署。二是印发《关于分解落实2023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通知》《关于开展粮食任务落实和农田建设项目质量督导检查农田的通知》,对耕地“非粮化”整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账。经前期摸排统计,全市耕地“非粮化”面积24.51万亩(其中原州区11.01万亩,西吉县0.98万亩,隆德县3.9万亩,泾源县2.1万亩,彭阳县6.52万亩),目前完成整治面积10.67万亩(其中原州区2.31万亩,西吉县0.61万亩,隆德县1.67万亩,泾源县2.1万亩,彭阳县3.97万亩)。
7. 关于“市政府办2021年4月份印发的《固原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要求在2021年底完成全市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1月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非粮化”和撂荒地利用排查整治的通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未按照《固原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要求对全市防止耕地‘非粮化’整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指导,未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经验做法,未对典型案例进行研判分析、科学处置、媒体曝光”问题的整改。4月上旬,联合市纪委、自然资源等部门,对全市耕地“非粮化”整治落实情况开展1次督导检查,摸清耕地“非粮化”存量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对督查检查情况,由市纪委监委下发了督查通报。督促各县(区)本着严守耕地红线、减少群众损失的原则,分类施策、逐步推进、有序整治,该腾退的腾退,该置换的置换,目前,正在对接自然资源部门,将粮食生产功能区落实到地块,建立影像资料。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编写报送我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回头看”专项行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耕地“非粮化”工作总结等报告。
8. 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机制尚不健全;农药化肥使用不够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和粪污等无害化处理设施较少,人居环境整治川区和山区、城市周边和偏远山村不均衡”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固原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办法(暂行)》,正在进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待有关会议审定后印发;二是加强农药管理监督检查,已对全市农药经销门店监督检查2次20余家,共查处存在过期农药、进销货台账登记不规范、货架摆放不整齐、混合经营、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未有效利用等问题4个,对存在问题与各县(区)执法大队对接加快整改。全市11个肥料效应试验和6个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均已落实到位,20家有机肥加工厂生产有机肥18万吨。三是成立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检查小分队,对五县(区)各乡镇开展全方位、覆盖式巡回检查,截至目前,先后开展督导检查12次,下发通报4期。
9.关于“对农村‘厕所革命’指导、推动不力,遗留问题较多,部署推动落实缓慢。2019—2021年度党组会议,未传达学习研究部署上级部门、相关领导关于‘厕所革命’工作的部署要求和批示意见,没有深入分析问题、研究对策。户厕改造底数不清,履行督导检查职能不到位,工作敷衍。在户厕改造摸排整改‘回头看’中没有做到‘逐村逐户逐厕’检查核对,信息系统上报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厕所发挥作用不明显,隐患多。农村厕所改造成效不明显,厕具损坏、粪池变形、缺水、污水排放系统配备不全,冬季无法使用,还存在闲置较多,厕所用作杂物间等问题,整体使用率不高,未达到‘建一个,成一个,用一个,一年四季都能用’的目标要求”等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稳步推进卫生厕所改造。坚持数量服从质量、求好不求快,保质保量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农村户厕改造任务,2023年全市计划完成农村户厕改造7875户,力争2023年底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1%。截至目前,各县(区)制定了卫生厕所建设方案和问题厕所整改方案,共完成厕所建设245户,其中彭阳县建成卫生厕所181户,西吉县建成64户。二是分类推进10309户问题厕所整改。根据不同的户厕问题类型,进一步优化完善,确保整改路线切实可行、整改任务清晰明确、整改时间科学合理。对未完成整改10309个问题厕所,计划于2023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的60%;对运维服务保障问题,加大对村级服务组织和第三方运营团队的整顿及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对已经建好,老百姓因生活习惯一时不愿用等问题,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三是4月下旬至5月上旬,对全市五县(区)2023年农村户厕整改情况、问题厕所整改情况、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落实情况、沼气安全生产情况和自治区对各县区卫生厕所抽验情况正在进行调研督导。同时,起草印发《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和《固原市农村厕所问题分类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问题分类和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保障措施。
10. 关于“全市农业以家庭分散经营为主,生产的组织化、种植的规模化、产品的标准化程度低,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占比仅16%,比全区低11个百分点,比全国低20.6个百分点。”问题的整改。聚焦肉牛、马铃薯、冷凉蔬菜等优势产业,建成肉牛出户入园养殖场8个,冷凉蔬菜种植面积26.56万亩(其中设施蔬菜5.46万亩、露地蔬菜20.87万亩),建立示范基地25个(其中粤港澳大湾区供港蔬菜基地5个)、蔬菜绿色标准园7个,建设马铃薯种薯基地20个、商品薯示范基地10个建设。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送审稿)》,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待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印发。同时,指导各县(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围绕冷凉蔬菜、马铃薯等产业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经营,全市新增土地流转1.6万亩。
11. 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体发展质量不高。注册门槛低、数量多,但市级以上示范社、国家级产业化龙头企业少,空壳率达30%左右,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够,带动能力弱”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龙头企业示范带动,对2021年第十批认定的66家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监测结果,取消14家企业的自治区重点龙头企业资格,符合条件继续命名的52家。对2023年新申报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6家正在对接申报办理。二是高标准开展示范社和星级家庭农场创建。2023年,全市创建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5家、自治区级13家、市级20家。目前,国家级5家已完成创建;自治区级的已上报创建名单,各县(区)正在开展自评工作;市级的各县(区)已完成自评,计划在6月份开展市级现场评审。全年计划培育打造合作社和家庭农场50家,目前培育打造10家,其中培育打造的原州区彭堡镇宏科养殖专业合作社被农业农村部推荐位第四批“社企对接”典型案例在全国推广。全面推广农民合作社“成员账户”和家庭农场“一码通”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增强联农带农富农能力。
12. 关于“部分合作社服务范围仅局限于本村村民,服务内容仅停留在技术培训、服务资料供应、组织产品销售和提供服务上,在全产业链发展、品牌化经营等方面的作用发挥不够,农户参与程度不高,联农带农不强,农业产业链增值收益不明显,农民受益低”问题的整改。牵头起草了《关于健全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印发。5月份,对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了全面摸底调研,形成专报报市委、市政府。截至目前,以涉农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达到531家,涵盖了生产托管、农机作业、饲草配送、粪污处理、动物疫病防治、农产品加工销售和农资供销服务等多个领域,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搭建起小农户对接大市场“桥梁”,让农民分享到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全年积极培育各类服务主体20家,目前筛选5家培育,剩余15家正在与各县积极对接落实。
13.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不完善、监测设备短缺,各类蔬菜(特别是温棚种植蔬菜),抽样检测频次不足,仅依靠县(区)和菜农自我抽检,有时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2月20日已制定印发今年监测任务分解方案(固农发〔2023〕11 号),下达工作任务,市、县两级已陆续开展今年产品抽检工作。目前,完成国家及自治区抽样160批次(畜禽及水产品49批次,蔬菜产品111批次),其中蔬菜不合格样品4个,水产品不合格样品1个;市县两级共完成抽检56批次,检测结果还未出来。针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责成相关县区加大技术指导,印制生产记录档案,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并组织执法机构开展核查处置,处理结果将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积极对接争取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经费,今年除自治区安排170万元外,西吉县、彭阳县都已向政府申请资金支持,主要用于为乡镇配套公益性检测设备,增加产品检测数量。今年,计划对各县区农产品生产企业继续支持配套10台以上快速检测设备,解决检测设备不足的问题,目前正在组织实施。
14.关于“推进畜牧业标准化进程慢,疫病防治不统一,县(区)屠宰场布局不均衡,未能方便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彭阳、西吉两县直至2021年和2022年才先后建成一处屠宰场,私屠滥宰问题长期存在,禽畜产品的农口前置安全监管盲点较多”问题的整改。稳步推进肉牛“出户入园”,按照“新建一批、盘活利用一批、改造提升一批”的总体要求,全市2023年新建“出户入园”25个,改造提升15个,盘活利用10个,目前已建成9个,正在开工建设22个。高质量开展好动物防疫工作,筑牢安全生产屏障。从3月15日开始,对全市所有的养殖畜种进行了口蹄疫、小反刍、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苗春季免疫注射工作,规模养殖场按照防疫程序免疫,小型养殖场和散户采取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的方式免疫,确保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目前,全市已完成各类畜禽免疫380.1万头(只、次),完成率100%。完成泾源源牛屠宰厂项目选址现场审核和原州区丰霖盛屠宰厂屠宰证办理,西吉县新建屠宰厂建设进度顺利,预计8月底建成投产,将实现一县一场的基本要求。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积极开展私屠滥宰专项整治督导,目前已依法打击处理私屠滥宰案件2起,有效监管动物源性食品安全。
15.关于“对农产品安全检测监管认识不高,重视不够。国家发改委和农业农村部2013年投资841.5万元的农产品安全质量检测项目,至今设备还没有安装到位,造成设备资源严重浪费,阻滞了市上农产品质量监管”问题的整改。5月4日,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组建固原市(原州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工作,固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与原州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合并工作,合并后机构名称为固原市(原州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承担全市和原州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任务。农产品安全质量检测设备已全部按照到位,选派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1名副主任和2名工作工作人员。正在积极对接有关部门申请“双认证”,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未通过“双认证”前,暂以“原州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开展检测工作。
16.关于“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存在差距。2021年度未研究过意识形态工作,2022年度只研究过1次。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不到位,未及时上报各类风险点。2021年未开展涉‘三化’问题出版物排查工作,未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问题的整改。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领导责任制,再次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实施办法(暂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和通报办法》等文件,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和党建、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党组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印发2023年思想宣传文化暨意识形态工作要点。严格按照市委宣传部统一安排要求,认真排查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及时开展专项排查工作,一季度共排查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3条。
17.关于“执行意识形态报告制度不够严格。2019年、2020年局党组未向市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2021年有4名班子成员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问题的整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报告制度,从2022年开始,及时向市委报告意识形态全年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材料重要内容之一,自觉接受监督和评议。今后工作中,坚持向市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并将其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18.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督查检查不及时。2019年以来,未对下属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意识形态重要文件学习跟进慢”问题的整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强对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的督查检查。在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跟进安排学习意识形态有关文件,4月18日在局党组会议上传达学习中共固原市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实施办法(暂行)》、中共固原市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市的实施方案》,4月28日在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上学习《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和通报办法》、中共固原市委办公室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文件,吃透上级文件精神,抓实农业农村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做好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5月10日,对各事业单位意识形态开展工作进行了督查检查,把存在问题以通报的形式下发督促整改落实。
19.关于“党组在落实主体责任上重视程度不够。2020年未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2019—2021年度未签订‘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问题的整改。在党组(扩大)会上全文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了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整改目标责任书,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及事业单位及时签订,切实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制定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102份。
20.关于“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2020年度每季度末听取党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和工作交流。未落实‘一把手’末尾表态制”问题的整改。一是召开一季度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履职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交流会1次,专题听取了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进一步推动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打折扣。二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截至目前共召开党组扩大会议11次,党组会上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由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党组书记能够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会议记录严谨规范。
21. 关于“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廉政风险点排查没有从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风险全方位进行彻底排查”问题的整改。制定了廉政风险点排查表,组织局班子成员、局属各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围绕本单位人、财、物的运行,紧盯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和部位,结合科室和个人工作职责和实际,从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风险多个方面进行排查,建立了科室和个人廉政风险点台账。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从制度机制方面着手,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22.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够到位。2019—2022年度,领导班子未对所联系的支部、分管科室及事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问题的整改。领导班子能够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党建、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制定了督查检查工作清单,截至目前对联系支部、分管科室和站所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督查检查1次,在检查过程中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要求其立行立改。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中重点任务,持续做好下半年的督查检查。
23. 关于“‘闭环’监督不够严格。2020、2021年度6次未事先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三重一大”事项。”问题的整改。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向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前报告制度,及时邀请纪检组列席会议,对未经派驻纪检监察组签字的“三重一大”事项坚决不上党组会研究。截至目前,“三重一大”事项向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前报告7次,共邀请纪检组列席会议9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52项,均经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审签后上党组会研究。
24.关于“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局属各站所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及会计基础工作等监督检查不力,内部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强化责任监管,对局属事业单位项目实施、资金支出等全部上党组会研究,党组会研究通过后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科室监督监管,事业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5月中旬,由产业科牵头对实施项目进行了前期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实施高质量推进,资金使用规范有序。项目完成后,将及时跟踪项目实施情况,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绩效评估。
25.关于“ 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党组对谈话制度缺乏深入理解,重视不够,谈工作多、谈廉政少。2019年度班子成员未对分管科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2020—2021年度党组书记未对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开展谈话;2019、2020、2022年度未开展廉政谈话”问题的整改。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传达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强对执行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性的深刻认识。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截至目前,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各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及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已开展廉政谈心谈话1次,共参与廉政谈心谈话35人。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已开展谈心谈话1次,参与谈心谈话党员27人。
26.关于“ 工作作风存在慵懒散慢现象,制度空转。2019—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2020、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内容雷同;2021年填报《驻在部门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统计表》‘支持纪检组工作’一栏每月内容无更新”问题的整改。一是结合农业农村系统2023年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开展以“转作风、强担当、抓落实、提效能”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聚焦五个方面重点问题,全面进行自查整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能力。二是对照全面从严治党11个方面主要内容,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制定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问题清单、问责清单,严格把关审核清单内容,经班子成员签字后按时上报。三是对标上级文件要求,立足岗位实际和年度重点工作,制定印发了《固原市农业农村局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四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安排,逢双月填写上报《驻在部门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统计表》,经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纪检组,1-6月的已上报。
27.关于“作风不严不实,计划与实际脱节。2021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内容未按年初计划开展”问题的整改。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专题学习计划3大方面14个学习重点基础上,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增加了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及区市党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和区市党委一号文件4个学习重点内容,起草印发了《固原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按照学习计划落实学习内容,本着计划内容全覆盖、重要会议文件临时调的原则,及时跟进安排学习最新政策理论和会议精神,对市委要求的《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4本必学篇目统筹安排,分块学习,确保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取得实效。
28.关于“单位内控制度照抄照搬。单位没有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内控制度,缺乏可操作性,没有具体执行时限”问题的整改。认真梳理单位内控制度,对不切合实际的制度进行废止或修改,持续完善干部学习例会、公文处理、考勤管理、公务用车、办公用品采购、财务报销等务实管用的内控制度,废止3项、修订4项、新建5项,第12次局党组会研究通过,以党组文件印发执行。
29. 关于“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落实不到位。对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主动性不强,单位内部绩效评价机制不健全,落实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力度不够,有的项目实施结束后没有及时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没有发挥绩效评价的指导和约束作用”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改革制度,所有项目资金均向财政局上报项目资金绩效评估和分配方案,财政局根据分配方案将资金直接核拨到各事业单位的财政一体化系统。各科室、事业单位按照资金使用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局属事业单位实施的项目全部进行绩效评价。
30. 关于“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严。差旅费、培训费等报销,没有严格按照《公务卡管理办法》的规定结算。2019年有20%未使用公务卡结算,90%未附公务卡消费小票,2020年50%未附公务卡消费小票,2021年仍有20%未附公务卡消费小票”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2023年在差旅费、培训费等报销中,严格按照《公务卡管理办法》执行,通过刷公务卡消费的必须附消费小票,做到了票据齐全,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目前,未出现票据不符、不附公务卡消费小票的情况。
31.关于“多报重报市内交通费。驻村工作队报销生活补助时实际天数大于每月总天数;驻村人员抽调参加脱贫攻坚交叉普查期间仍按驻村标准领取伙食补助;下乡人员有超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补助的现象”问题的整改。对2020-2021年发放的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进行核查,王某某、马某二人在驻村期间多领取生活补助共计4700元,已追回并上缴财政国库。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书面检查。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市内交通补助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把关,杜绝多报重报冒报现象发生。
32. 关于“报账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2019年至今,合同的签订大多是按照单位领导谁分管谁签订,没有法人委托手续;支出经济科目运用不正确,‘三公’经费核算不实;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过程中,资产负债的移交划转和会计档案移交内容不完整,移交手续不齐全、账务处理不及时,账实不符、债权债务不清”问题的整改。5月份已对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资产负债的移交划转和会计档案移交等内容进行回头看,账实相符、债权债务清楚。在财务支出、“三公”经费核算中,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从2022年11月份开始,与市农业农村局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均由法人签字(盖章)。
33. 关于“按照合同约定,局属畜牧技术服务中心实施的宁夏六盘山地区肉牛大数据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项目,应于2022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但目前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60%左右,项目建设滞后”问题的整改。4月20日,专题召开了宁夏肉牛产业集群项目推进会议,听取了宁夏六盘山地区肉牛大数据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提出明确要求。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动物疾控中心、监督所积极对接,协调解决了动物系统与牧用通软件采集数据相冲突的问题。同时,等保测评和软件测评单位已进场工作。截止5月25日,企业已完成自验,并向畜牧水产技术服务中心提交《项目验收申请》。畜牧水产技术服务中心与项目实施监理公司对接,组织人员实地查看项目实施情况,综合判断已完成总体任务97%,暂不具备验收条件。5月29日、6月27日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宁夏希望公司组织力量,加快进度继续完善项目建设任务,9月下旬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34. 关于“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够到位,党建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不能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2019、2020年度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各只有3次;对下属单位党建工作检查指导协调推进不及时,2019年农技、畜牧党支部,2021年农经、农机、养蜂、机关党支部均无党建工作年度安排;各党支部书记述职不全面,部分支部书记述职内容聚焦党建不够;党务工作者对党建工作普遍不熟悉。教育监管党员主动性不强、办法不多,党建品牌创建未形成特色,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一是压紧压实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书记三级抓党建责任链条,制定印发了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截至目前召开机关党委会议4次,对局属各党支部一季度党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检查1次,下发整改通报1期。二是在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的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前对各党支部书记撰写的抓党建工作报告质量进行审核把关,确保述职报告能够围绕述职重点,篇幅及结构符合具体要求,对2022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有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三是4月上旬举办党建业务培训一期,组织局属各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干部共12人参加了党务工作培训班,组织17名党员参加全市党务干部培训1次,全市党员培训第一期1次,提高了抓党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对已确定为要创建“一支部一品牌”的支部标准化规范化示范支部机关支部和其他正在进行品牌创建的支部品牌创建工作进行了指导,要求其从理论学习、制度建成、作用发挥等几个方面创建载体,开展有关活动,形成支部特色。
35. 关于“ 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2019年1—6月九个所属党支部仅农机和农经两个党支部能按要求召开支委会”问题的整改。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组织集体学习2次,机关党委组织人员4月6日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支部均能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按时召开每月一次支委会、每季度一次党员大会、每月一次主题党日、每季度讲一次党课。
36. 关于“未严格落实‘主题党日活动’制度。2019年1—6月仅农机和良种两个党支部按照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其余党支部均未开展;2020年1—4月机关支委会仅开展了理论学习,未研究主题党日活动事项;2021年度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只开展了3次 ”问题的整改。各党支部严格执行“主题党日”制度,由局机关党委统一确定每月主题党日活动主题,并下发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通知,各支部根据主题,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在会议上对当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有关事宜进行研究及安排部署,选择具体时间进行召开。经一季度对各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召开情况检查发现,各支部均能做到先研究安排部署,再有序开展,不存在不上会研究或不按时召开的情况。
37.关于“‘双评双定’开展不深入,发挥正向激励反向监督作用不够。2020—2021年机关支委会、党员大会未对党员“评星定格”事项进行研究;2021年农技、农机党支部均未开展“双评双定”活动,机关党委既未对以上存在问题的党支部亮黄星,又未督促整改,激励监督作用缺失”问题的整改。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第一季度党员评星定格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各支部均能严格遵守“双评双定”制度,按照评定程序,开展第一季度党员评星定格。有2个党支部参与申报评定2023年度“三星级党支部”,经机关党委会议研究通过正在实施。4月14日,举办党务工作培训班,对各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从“三强九严”和支部规范化建设等方面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水平。5月27日,局党组就“三强九严”工程落实不扎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双评双定”等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对各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体约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6月18日,修改完善并印发《市农业农村局“双评双定”活动实施方案》,各党支部遵照执行。
38. 关于“ 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不彻底。2021年农经、农技、农机、养蜂党支部没有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方案。党费缴纳计算不准确”问题的整改。一是4月份对各党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及各项资料进行了督查检查,经检查发现,各党支部均能够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召开程序进行,并且资料完善,及时制定了组织生活会整改方案,认真查摆并建立了问题整改清单,有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有序推进整改。二是各党支部均能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工委有关要求执行,准确计算2023年党费缴纳基数。4月4日,市直机关工委到我局现场检查核算,各党支部党员党费缴纳基数计算准确,未发现问题。
39.关于“对自治区第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整改不规范。个别整改问题只是将原有的工作方案、工作总结等资料装订,且部分整改资料装订重复混乱”问题的整改。对自治区第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完善整改佐证资料,重新梳理装订。
40. 关于“2021年财政监督检查反馈超标准报销住宿费2408元整改不彻底,尚有630元仍未追回”问题的整改。2021年财政监督检查反馈超标准报销住宿费2408元,已于2021年12月对超标报销住宿费1778元上缴财政,剩余630元已收回至单位账户,按要求上缴财政国库。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还有2个问题需深化整改。
1. “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畜牧水产技术服务中心“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66.5685万元(665685.25)元,没有及时清理回收”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畜牧水产技术服务中心成立专门核查工作小组,认真核对挂账科目,及时查找挂账原因。截至目前,挂账原因基本厘清,并追缴收回8笔12335.25元。原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1996年借给原农牧局农贸公司周转金80000元,原农牧局农贸公司已注销;原养蜂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支付给郭耀祖基建款574400元,经核查,郭耀祖1994年注册成立的固原市试验区长城建筑有限公司已于2001年11月吊销,郭耀祖本人于2019年1月病故。正在与财政局对接沟通,按照有关规定核销。
2. 关于“2018年审计反馈‘其他应收款11.62万元’长期挂账,至今仍未整改”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审计反馈的“其他应收款11.62万元”,属1996年及以前发生的账务,积极与财政局沟通对接,已核销预付阿拉木图银川国际公司刘宁生购买酸膜菠菜籽款4万元和给农贸公司周转金4万元。剩余的3.62万元正在对接中,逐步消化整改。
三、下一步打算
通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还需加倍努力,进一步深化。
(一)坚持以上率下,从严落实巡察整改责任。坚持把全面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抓住“关键少数”、关键单位,适时开展复盘检视,具体抓、抓具体,全力抓好后续整改工作落实。
(二)坚持持续发力,锲而不舍推进后续整改。目前,市委巡察反馈问题还有2个正在整改当中。我们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从严从实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开展全面“回头看”,着力巩固整改成果,并按照要求梳理完善台账资料;对整改效果不好的,责令认真反思自查、改进措施、加大力度,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坚持举一反三,常态长效巩固整改成果。着眼标本兼治,结合主题教育,深入查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产生根源,健全规章制度,督促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务求在源头上“堵漏洞”、在根子上“除病灶”。驰而不息纠“四风”、转作风,治顽疾、树新风,聚合力、强动力,进一步激发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着力营造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固原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54-2032591;电子邮箱:gynmj591@126.com。
中共固原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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