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16/2024-00012 | 发文时间 | 2024-03-22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水务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固原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3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公示 |
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公示的函》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情况
反馈问题第33项:关于“缓解黄河流域用水矛盾,挖掘农业灌溉节水潜力,宁夏建立了水权交易制度。但督察发现,一些地方“水权交易”有名无实、替代承诺流于空文,水权转换节水工程建设迟缓”的问题。
牵头(责任)单位:固原市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全面复核水权交易节水措施实施完成情况,从严落实水权交易制度规范水权交易行为,确保水权交易承诺的节水措施全部建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2年12月底全面完成用水权确权工作。颁发用水权证及取水许可证1924本,确权水量19524万立方米。其中:确权农业耕地面积112.29万亩,确权水量17962万立方米;确权工业企业272家,确权水量1332万立方米;确权规模化畜禽养殖业514家,确权水量230万立方米。二是对用水权可交易项目进行了梳理,用水权交易4笔。原州区、西吉县完成交易3笔,将暂不能利用的黄河水2300万立方米交易给宁东工业企业,完成交易金额2302万元;彭阳县1笔,通过县内协 议转让工业地下水用水权1.84万立方米,交易金额13.94万元。三是规范用水权交易。2022年交易项目严格按照自治区规定执行,在申请、复核、挂网、公示的基础上,通过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交易,并签订了交易合同。
整改验收情况:经由自治区水利厅组成验收小组核查,固原市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进行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3项整改任务落实了全部整改措施,达到了整改目标要求,同意通过验收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固原市水务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4月7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固原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0954-2025139
联系地址:固原市原州区中山南街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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