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16/2024-00013 | 发文时间 | 2024-03-22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水务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固原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6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公示 |
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公示的函》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情况
反馈问题第16项:关于“固原市2019年和2020年抽取地下水量分别超取水指标30%和93%,水资源考核却被评为优秀”的问题。
牵头(责任)单位:固原市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坚持问题导向,落实自治区“十四五”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健全和完善固原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科学的考核体系。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完成重点配套配水工程建设。固原段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工程2023年12月底通水,固海扩灌扬水更新改造西吉供水工程计划年底通水,优化调整用水结构。二是扎实推进“三山”区域地下水取水井综合治理,2022年关停222眼,2023年关停87眼。三是以用水权改革为抓手,强化水资源管理,制定了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全市水量分配及调度指导方案,制定了2021年和2022年的考核方案和细则,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考核纳入政府效能考核任务,对各县(区)进行了考核。四是严控取用水指标,2021年自治区下达固原市总取用水量2.543亿立方米,实际取用水1.575亿立方米;地下水取水指标0.55亿立方米,实际取用水0.374亿立方米,未超出自治区下达的指标范围。2022年自治区下达固原市总取用水量2.929亿立方米,实际取用水1.705亿立方米;地下水取水指标0.64亿立方米,实际取用水0.418亿立方米,未超出自治区下达的指标范围。目前,各项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达到整改目标,完成整改。
整改验收情况:经由自治区水利厅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成联合验收小组核查,固原市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进行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6项整改任务落实了全部整改措施,达到了整改目标要求,同意通过验收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固原市水务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4月7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固原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0954-2025139
联系地址:固原市原州区中山南街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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