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31/2024-00021 | 发文时间 | 2024-03-21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十七项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
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公示的函》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情况
反馈问题第十七项:“固原市固体废物处置场尚未建成,宁夏金昱元化工公司的钙镁泥只能长期在厂区堆放。”的问题。
牵头(责任)单位:固原市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 加快建成园区固体废物处置填埋场,推进宁夏金昱元化工公司钙镁泥规范堆放和再利用。
整改完成情况:按照《固原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由我委负责整改“固原市固体废物处置场尚未建成,宁夏金昱元化工公司的钙镁泥只能长期在厂区堆放”的问题。针对整改任务,我委高度重视,制定了整改措施,全面推进整改。一是积极对接固体废物处置场建设单位原州区综合执法局,明确专人负责,倒排工期,加强施工力量工作调度,推进园区固体废物处置场建设进度,现已于2022年5月10日建成完工。二是按照固体废物处置堆场相关管理规定,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规范处置场运行管理和运营。三是责令宁夏金昱元岩盐开发有限公司立即整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时限、措施及责任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完善钙镁污泥存放设施,规范钙镁泥存放。四是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强化存放期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引导企业开展资源化再利用。
整改验收情况:整改任务完成后,固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成验收组,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开展全面的自行验收。经现场核查和档案资料调阅,固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场项目位于新材料产业园西南处荒沟地处,规划占地面积约42.66亩,投资概算932.37万元。库容11万m³,处置量为0.7万吨/年,使用年限为15年,目前已完成建设。项目建成后进一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配套的同时,有效解决了电石渣、煤矸石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过程中的堆放问题,规范了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和贮存,避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无序、随意存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宁夏金昱元岩盐开发有限公司钙镁泥存量14336m³,全部规范存放于公司固废渣场之中,并采用双层防尘网全面遮盖,避免无序堆放。对现固废渣场堆存的钙镁泥,由宁夏金昱元资源循环有限公司作原料继续掺比使用,逐步降低固废渣场库存量。同时,该公司启动钙镁泥洗涤项目,经采卤淡水和一次水两次洗涤后,钙镁泥含盐量降低直接用于水泥生产原料,后续不再增加存量,实现钙镁泥全部综合利用。截至2023年9月,我委督促宁夏金昱元岩盐开发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消减计划,现钙镁泥处置方案中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固废渣场存放的约14336m3钙镁泥按照消减计划,已提前全部完成消减。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固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4月3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固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954-7296610
联系地址:固原市开发区建业街6号
固原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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