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13/2023-00037 | 发文时间 | 2023-03-18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2023年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表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1 | 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运行及污水达标排放情况专项执法检查 | 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排放情况;在线设施运行情况,是否存在无正当理由擅自停运、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污、直接排污、通过溢流管线排污,擅自改变工艺、随意更改添加药剂涉嫌干扰在线监测数据等环境违法问题;工业园区内污水管网建设和涉水企业生产、生活污水纳管情况,企业清单及“一园一档”建设情况,园区污水管网建设是否全面覆盖,管网是否存在错接漏接问题,污染物排放口设置是否规范;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以及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情况,园区工业企业废水预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放污水水质是否达标,主要排放污染物是否含有重金属及有毒物质。 | 全市县级及以上生活污水处理厂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市局、各县(区)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2 | 马铃薯淀粉加工废水污染防治、汁水还田专项执法检查 | 重点检查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加工废水污染防治、汁水还田利用情况及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 全市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市局、各县(区)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3 | VOCs专项执法检查 | 重点检查VOCs处理设施运行,厂区无组织排放及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情况。(1)检查排放VOCs的生产装置数量及配套治理设施是否与环评一致,是否采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2)投料过程、输送、存储和生产过程等环节中VOCs的密闭收集情况;(3)检查污染治理设施日常运行所涉及天然气、活性炭、吸收液等物料消耗情汽,自行监测情况、在线监测设冬运行情况,生产兄录台账、治理设施运行合帐、废弃活性炭转移和处置台账等,是否存在以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 | 全市板材加工、化工、工业涂装、医药、家具、包装印制、油品储存等7个行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市局、各县(区)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4 | 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 | 自然保护区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及是否存在新建人类活动点位情况 | 全市所有自然保护区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市局、各县(区)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
5 |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口、违建、标准化建设、生活污染源、及其他风险隐患。 | 全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市局、各县(区)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6 | 重点监管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专项执法检查 | 重点检查排污许可证提出的自行监测、台账记录、环境管理、按证排污等要求落实情况,执行报告提交频次及内容等要求落实情况;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中整改要求落实情况。 | 2023年全市重点排污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市局、各县(区)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7 | 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 | 已经开工建设的,重点检查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措施与主体工程是否同步实施,是否存在重大变动;已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重点检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污染物削减替代等要求落实情况,检查需配套建设的环保措施是否存在未建成、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情况,检查验收报告信息公开情况。检查有关评估、审批中是否存在违规涉企收费。 | 2015年以来,全市各级审批部门审批的石化、化工、水利水电、采掘、危险废物处置、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印刷、工业涂装等高污染、高风险、生态影响大的行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市局、各县(区)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 |
8 | 废弃化学品专项执法检查 | 存放是否符合规定,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是否制定、危险废物产生月报是否及时填报,是否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台账记录是否规范完善。 | 学校、科研院所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市局、各县(区)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408号) |
9 | 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专项执法检查 | 依据2022年风险隐患排查结果,对重点监管企业固危废产生、收集、转运、处置环节进行检查。 | 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市局、各县(区)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408号) |
10 | 塑料污染防治专项执法 | 重点检查塑料制品加工、残膜回收企业“三同时”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 全市塑料加工、残膜回收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市局、各县(区)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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