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09/2023-00016 发文时间 2023-03-17
发布机构 固原市司法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行政执法监督员拟聘用人员的公示
关于行政执法监督员拟聘用人员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拓宽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创新和推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模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经过个人报名、单位推荐、定向特邀、资格审查等程序,拟聘用胡德刚、母晓玲、海燕、陈苗、张梦帆、马贵兰、罗飞、马小红、张帅、韩兴东、陶亮、马玉彬、朱辉、杜宁、李红、赵力军、陆莉、孟继娜、丁存琴、马雪琴20名人员为固原市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至3月23日。公示期间,如反应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等方式,向固原市司法局举报。

来信请寄:固原市民生大厦1407室,邮编:756000,举报电话:0954-2688605,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应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联系电话。我们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将取消被举报人的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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