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09/2024-00057 发文时间 2024-05-08
发布机构 固原市司法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人民政府终止复议决定书 固政复决字〔2024〕第35号
固原市人民政府终止复议决定书 固政复决字〔2024〕第35号

   申请人:刘某某,住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

被申请人:固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住所地: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源路。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固公(交)行罚决字2024〕640400**号),2024410日向本机关申请复议,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申请人向本机关提交了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行政复议终止。




      固原市人民政府

  202442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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