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18/2023-00009 发文时间 2023-02-24
发布机构 固原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固原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和《固原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商务和投资促进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固党办〔2019〕52号)精神,特制定本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一、权力清单

作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贸领域(含餐饮业、宿业)安全生产工作,按有关规定汽车流通和成品油流通等行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推动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制定安全管理措施。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境内主体加强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商贸、流通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或配合性工作部署存在缺位。

)进入商贸流通企业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展行政执法查处工作。

二、责任清单

(一)指导、督促商场、成品油销售网点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指导、监督做好物流和商贸服务业(含住宿、餐饮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指导、督促报废汽车、二手车经营主体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指导、监督依法查处许可证的成品油零售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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