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15/2023-00041 发文时间 2023-03-22
发布机构 固原市交通运输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宁固交罚〔2023〕018 号
固原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宁固交罚〔2023〕018 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号:宁固交罚〔2023〕018 号

事 人


   

金阳

证件号


642226XXXXXXXX3210

   

宁夏彭阳县王街道 0349 号

联系电话

134XXXX0475


名    

/

地    址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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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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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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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实及证据:   2023 年 3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固原市交通运输局法人员李效荣、王晓宏在原州区东环路黄茂山路口进行道路运输执法检查时,发现宁 DEB006 丰田牌小型轿车驶来,执法人员将该车拦停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对其检查,并对执法过程进行拍照录音录像。经询问得知该车由原州区三营镇驶往开城镇,当事人路金阳拉载 4 名乘客,双方商定运费每人 100 元,共计 400 元(大写:肆佰元整),乘客上车后现金支付。经查该车没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也未办理《道路运输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未取得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当事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执法人员现场制作《现场笔录》《行政强制措施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并下发了《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随即对当事人路金阳驾驶的宁 DEB006 实施了暂扣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告知当事人在二十日内到固原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接受处理,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以上违法事实  下证据佐证:    《现场笔录》《行政强制措施现场笔录》《询问笔录》  影像视频资料

本机关于 2023  年 03 月 20 日向你(单位)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编号: 宁固交违通〔2023〕018 号),告知你(单位)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 由、依据及你(单位)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法行使了相应权利。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      《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一款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本机关责令你(单位)于 2023 年 03 月 21 日前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据      《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的规定和《宁夏交通运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法》第九条 /《宁夏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27-项的规定,决定给予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 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  建设银行宁夏固原东海支行  ,账号   64001600400059112202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其他执行方式和限:   /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向  固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_ 原州区人民法院 _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 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固原市交通运输局(印章)

                                                              2023 年 0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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