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19/2023-00025 发文时间 2023-04-14
发布机构 固原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文化旅游广电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固)文综罚字〔2023〕F-000001号
固原市文化旅游广电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固)文综罚字〔2023〕F-000001号


当事人:固原市原州区壹玖壹玖音乐餐吧

证照:营业执照92640400MA76PRC79R

主要负责人:赵宁刚

住所:固原市原州区雁岭北路10号营业房

我局于2023224日对固原市原州区壹玖壹玖音乐餐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固原市原州区壹玖壹玖音乐餐吧违法的事实如下:

202302221702分至1743分,根据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区分局新区派出所《案件移送通知书》内容,固原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执法人员一行4人在出示证件后,对固原市原州区壹玖壹玖音乐餐吧(以下简称音乐餐吧)依法进行检查。经查,你音乐餐吧证照齐全、正在营业。据你音乐餐吧负责人赵宁刚陈述,202321923时许,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到你音乐餐吧水晶厅包间内检查,发现了2名未成年人和3名成年人在消费,民警现场对2名未成年人进行登记后(樊某某,女,身份证号:6404042010****1622;冶某某,女,身份证号6404022010****0026),你音乐餐吧负责人在《娱乐场所安全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后,由报警的家长把未成年人孩子领走了,水晶厅包间共消费了127元由三名成年人中的其中一位给付。

2023223日,执法人员依法对未成年人樊某某的监护人王小荣进行调查询问,王小荣提供了樊某某的身份信息,证明樊某某系固原市某校七年级学生,出生于20100519日,未满13周岁,依法确定为未成年人。由于冶某某的监护人外出打工,无法前来配合调查,执法人员与冶某某的监护人取得联系后,将身份信息经监护人签字确认后通过手机微信传来,经核实冶某某系固原市某校七年级学生,出生于20100111日,未满14周岁,依法确定为未成年人。

2023224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你音乐餐吧负责人赵宁刚进行调查询问,赵宁刚对你音乐餐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予以认可,对公安局移交的视频资料及现场检查情况均未提出异议,并现场呈送一份检查书,陈述了违法经营事实及整改措施。

2023317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你音乐餐吧负责人赵宁刚就202333日晚再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一事进行第2次调查询问。通过询问,赵宁刚承认再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违法事实,并对违法行为及违法证据认可且未提出异议。

综合上述调查结果及公安局提供的视频资料和《接处警登记表》等材料,我局对你音乐餐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违法事实予以认定。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1.文书编号为(固)文综检(勘)字〔2023C-000131号的《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及文书编号为(固)文综改字〔2023C-000001号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各1份;2.现场取证照片714幅(含33日第二次联合检查现场照片);3.固原市原州区壹玖壹玖音乐餐吧负责人赵宁刚第1次询问笔录、第2次询问笔录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4.固原市原州区壹玖壹玖音乐餐吧《营业执照》《娱乐经营许可证》各1份;5.固原市原州区壹玖壹玖音乐餐吧《检查书》1份;6.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区分局新区派出所《案件移送通知书》《接处警登记表》《娱乐场所安全检查记录》各1份;7.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区新区派出所提供的现场检查视频光盘1张;8.未成年人樊某某监护人《调查询问笔录》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9.未成年人樊某某、冶某某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10.33日联合检查《执法检查情况登记表》1份。

你音乐餐吧上述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46日依法向你音乐餐吧送达了文书编号为(固)文综罚告字〔2023F-000001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了违法事实、依据和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事项,并告知你音乐餐吧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听证的权利。截至2023414日,你音乐餐吧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及听证申请,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根据你音乐餐吧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立案调查期间,再次违法经营),并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项的规定,你音乐餐吧的违法行为属于依法从重处罚裁量档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音乐餐吧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罚款壹万叁仟元。

你音乐餐吧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建行固原市东海支行或者通过手机银行向固原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账号:64001600400059112202)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你音乐餐吧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固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固原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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