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19/2023-00031 发文时间 2023-04-12
发布机构 固原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文化旅游广电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固)文综罚字〔2023〕F-000003号
固原市文化旅游广电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固)文综罚字〔2023〕F-000003号

当    事    人: 固原市原州区歌乐汇酒吧

证          照:娱乐经营许可证 640402160147

主 要 负 责 人: 苏小梅

住          所:固原市原州区彭堡镇彭堡街道

我局于2023322日对固原市原州区歌乐汇酒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你酒吧违法的事实如下:

2023年03月21日16时25分至16时46分,根据12345转办线索,固原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执法人员一行二人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你酒吧依法进行检查。经查,你酒吧办有《营业执照》《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在营业。执法人员说明来意后,现场负责人穆志虎陈述,2023年3月14日晚22时30分左右,来了两个娃娃,要了1箱啤酒,就进到106包间,过了大概十几分钟,来了1名成年人说是要找人,就把106包间的两个娃娃找出来了,当时就报了警,民警现场对报警人进行调查以后,我才知道接纳了未成年人,民警对我进行了批评教育,然后就让家长领着孩子走了,没有收取消费金额。

2023年3月21日17时许,执法人员前往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区分局彭堡镇派出所就3月14日晚你酒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出警情况进行了解,派出所提供了出警记录并与报警人马建学(未成年人马某某家长)取得联系,得知马某某出生于2009年12月3日,身份证号:6528272009****2914,系原州区彭堡镇中学七年级学生,未满14周岁,3月22日马建学本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马某某的身份信息证明,经核实依法确定马某某为未成年人。

2023年3月22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你酒吧实际经营者穆志虎依法进行调查询问,穆志虎对你酒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予以认可,对派出所提供的《出警记录》及两名未成年人身份未提出异议,并现场呈送一份检查书,陈述了违法经营事实及整改措施。

2023年3月24日,执法人员依法对未成年人王某监护人王存礼进行调查询问,王存礼提供了王某的身份信息证明,王某出生于2008年10月10日,身份证号:6404022008****2317,未满15周岁,依法确定王某为未成年人。   

综合上述调查结果及现场视频资料等材料,我局对你酒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违法事实予以认定。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1.文书编号为(固)文综检(勘)字〔2023〕C-000350号的《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及文书编号为(固)文综改字〔2023〕C-000003号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各1份;2.现场取证照片4页8幅;3.固原市原州区歌乐汇酒吧法人苏小梅《授权委托书》1份;4.固原市原州区歌乐汇酒吧实际经营者穆志虎询问笔录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5.固原市原州区歌乐汇酒吧《营业执照》《娱乐经营许可证》各1份;6.固原市原州区歌乐汇酒吧《检查书》1份;7.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区分局彭堡镇派出所《出警记录》1份;8.固原市原州区歌乐汇酒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现场视频光盘1张;9.未成年人马某某户口本及其监护人马建学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10.未成年人王某户口本及其监护人《调查询问笔录》、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酒吧上述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4月6日依法向你酒吧送达了文书编号为(固)文综罚告字〔2023〕F-000003号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了违法事实、依据和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事项,并告知你酒吧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截至2023412日,你酒吧未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申请,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根据你酒吧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并参《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项的规定,酒吧的违法行为属于依法从轻处罚裁量档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酒吧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罚款伍佰元。

你酒吧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建行固原市东海支行或者通过手机银行向固原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账号:64001600400059112202)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你酒吧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固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固原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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