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19/2024-00053 发文时间 2024-06-03
发布机构 固原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文化旅游广电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固)文综罚字〔2024〕F-000003号
固原市文化旅游广电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固)文综罚字〔2024〕F-000003号

当事人:固原市原州区世宗手机店

证照名称及编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40403MA7****M68

负责人孙某某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五指巷115

你手机店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一案,经我局立案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2024221628分,根据自治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移送的案件线索,固原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执法人员一行5人出示执法证件后对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五指巷115的固原市原州区世宗手机店进行执法检查,在告知负责人享有陈述申辩和申请回避的权利后,负责人表示不申请回避。检查发现:该场所办理了《营业执照》,无法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销售汽车音乐优盘(《聆听好音乐》系列)。执法人员要求现场负责人孙某某提供4盘汽车音乐优盘中的歌曲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及合法渠道来源,孙某某表示现场无法提供。执法人员现场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后4盘汽车音乐优盘依法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并填写《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执法人员现场拍照取证,并下发《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孙某某到固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接受调查。

202425日,我局依法立案。经初步调查,固原市原州区世宗手机店《营业执照》核准经营范围为手机、手机配件零售,手机维修。该店未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从银川市兴庆区新华东街金泰大厦思科耐歌奈手机配件批发店网汽车音乐优盘9盘,购进数量少,当事人自己用了2盘,给亲戚送了3盘,剩余4盘未出售。2024218日,因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到期,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涉案物品予以退还,由于案情需要,依法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退还物品再进行扣押。202436日,因案情仍有疑点,对该店负责人孙某某进行第2次调查询问,其承认购进汽车音乐优盘8盘,自己和亲戚用了2盘,主动上交,送给朋友2盘,无法要回,剩余4盘未出售。202436日,依法将案件线索移送给银川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438日,因案件调查需要给抖音集团发送《关于协查汽车音乐优盘疑似侵权行为的函》协查认定。2024521日,收到北京字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关于对关于协查汽车音乐优盘疑似侵权行为的函版权认定的复函》。2024522日调查终结,并向当事人下发了文书编号为)文罚告字〔2024F-000003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其违法事实、案件证据、处罚依据及拟处罚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1.文书编号为)文字〔2024J-000006的《举报处理单》1

2.自治区“扫黄打非”办公室和市委宣传部案件线索转办单复印件各1份;

3.文书编号为)文检字〔2024C-000420的《现场检查笔录》1份,现场检查照片36幅和现场检查执法记录仪录像1份;

4.文书编号为(固)文综调通字〔2024C-000003-1号的《调查询问通知书》1份;

5.《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审批表》、文书编号为(固)文综保字〔2024C-000001号的《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文书编号为(固)文综保物字〔2024C-000001号的《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各1份;

6.文书编号为(固)文综案立字〔2024F-000003号的《立案审批表》1份;

7.固原市原州区世宗手机店《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8.负责人孙某某第1次《调查询问笔录》和20240111日银川思科耐歌奈手机配件批发店《销售出库单》复印件各1份;

9.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审批表》、文书编号为(固)文综退物字〔2024C-000001号的《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退还清单》、《扣押审批表》、文书编号为(固)文综扣字〔2024C-000001号的《扣押决定书》、文书编号为(固)文综保告字〔2024C-000001号的《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告知书》和文书编号为(固)文综扣物字〔2024C-000001号的《扣押物品清单》各1份;

10.文书编号为(固)文综调通字〔2024C-000003-2号的《调查询问通知书》、负责人孙某某第2次《调查询问笔录》、20230720日银川思科耐歌奈手机配件批发店《销售出库单》复印件各1份及负责人孙某某与供货商银川歌奈思科耐邓云聊天记录截图复印件3页;

11.文书编号为(固)文综移字〔2024C-000003号的《案件移送书》1份;

12.给抖音集团关于协查汽车音乐优盘疑似侵权行为的函1份;

13.关于对《关于协查汽车音乐优盘疑似侵权行为的函》版权认定的复函1份;

14.文书编号为(固)文综扣鉴告字〔2024C-000001号的《扣押物品鉴定期间告知书》1份;

15.文书编号为)文终字〔2024F-000003的《案件调查终结审批表》;

16.文书编号为)文罚告字〔2024F-000003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7.文书编号为)文送字〔2024F-000003-1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回证》。

现已查明,固原市原州区世宗手机店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六)项和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我局于20240522日依法向你书店直接送达了文书编号为(固)文综罚告字〔2024F-000003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上述违法事实、案件证据、处罚依据及拟处罚内容,并告知你店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截止20240603日,你店未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申请,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版)》157条第一档、158条第一档的执行标准,鉴于你店购进汽车优盘8盘,违法经营额152元,数量较少,且未出售,无违法所得,送给朋友2盘无法追回。执法人员在调查过程中你店负责人和自己亲戚使用的汽车优盘2盘主动上交,并且能够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没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你店违法行为属于依法从轻处罚裁量档次。依据《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对你店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发行业务行为予以取缔

综上,决定给予你店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汽车音乐优盘6盘;3.罚款:伍佰元整(500元整)。

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建设银行固原东海街支行(地址:固原市原州区东海街东海园区东一门南,收款单位账号:固原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账号:64001600400059112202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固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原州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固原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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