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19/2021-00095 发文时间 2021-07-28
发布机构 固原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文化执法支队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固原市文化执法支队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序号

执法类别

执法事项

记录载体

记录场所

记录内容

记录部门

记录人

1

行政

处罚

现场检查

照相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

检查场所现场

对进入检查场所、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实地核查过程、调查询问过程、调取证据资料、证人证言采集和当事人拒绝检查的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记录

市文化执法支队

执法人员

2

调查取证

照相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

检查场所现场

对进入调查取证场所、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调查询问过程、调取证据资料、证人证言采集的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记录

市文化执法支队

执法人员

3

询问笔录

照相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

现场场所、执法机构办公场所

对进入调查现场或执法机构调查询问办公场所、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说明询问事项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询问过程进行全过程记录

市文化执法支队

执法人员

4

行政

处罚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照相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

取证现场

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物品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或者地址、单位、数量或者面积和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记录

市文化执法支队

执法人员

5

陈述、申辩

摄像机、执法记录仪

陈述申辩

场所

记录当事人陈述申辩全过程

市文化执法支队

执法人员

6

简易处罚程序

执法记录仪、摄像机、手持执法终端

执法现场

记录现场调查、收集证据、告知、陈述申辩、处罚和文书送达的全过程

市文化执法支队

执法人员

7

对责令改正情况的现场核查

照相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

核查现场

对改正的情况进行全过程记录

市文化执法支队

执法人员

8

当事人不配合调查的

摄像机、执法记录仪

执法现场

对进入调查取证场所、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当事人拒绝接受检查的全过程记录。

市文化执法支队

执法人员

9

行政检查环节

双随机

抽查

执法记录仪、照相机、摄像机、视频监控设备

随机抽取

现场

对抽取检查对象和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的全过程进行记录

市文化执法支队

执法人员

10

送达

环节

直接送达

音视频监控设备、摄像机、执法记录仪、照相机

办公场所、执法机构办公场所

记录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票据等送达过程

市文化执法支队

执法人员

11

留置送达过程

执法记录仪、摄像机

送达现场

对邀请基层组织或者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代表,说明送达情况,在送达回执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字或者盖章,将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或主要办公场所全过程进行记录。

市文化执法支队

执法人员

12

邮寄送达

照相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

邮寄场所

对交寄物品、交寄时间和送达结果等进行音像纪录。

市文化执法支队

执法人员

13

公告送达

照相机

公告场所、执法机构办公场所

对发布公告的公示栏、报纸、发布公告的网站等送达凭证进行记录

市文化执法支队

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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