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640400030/2025-00121 | 发文时间 | 2025-04-09 |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同意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六盘山热电厂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 ||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六盘山热电厂:
你单位《关于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你单位正常运营管理活动,依法保障职工的休息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和《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有关规定,考虑到你单位工作实际,同意你单位部分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具体实施范围为:集控运行值长、集控运行机长、集控运行主值班员、集控运行副值班员、集控运行巡检员、辅网运行化水主值班员、辅网运行化水值班员、输煤运行主值班员、输煤运行值班员、计量员、斗轮机司机、供水运行主值班员、供水运行副值班员、供热运行值班员岗位。
二、批复中的有关岗位人员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时限为3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到期后视你单位具体情况重新审批。
三、你单位应加强工时管理,不得扩大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范围。对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职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的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力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你单位接到本批复后,应当在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要根据本批复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批复中涉及相关岗位人员的劳动合同变更、工时考勤、休息休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等具体操作办法,并经职代会讨论协商确定。
特此批复。
固原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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