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00/2022-00141 发文时间 2022-02-24
发布机构 固原市人民政府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固原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固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把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一、扛起政治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自觉做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一)在学法中树牢法治思维。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机结合,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的重点学习内容,融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讲座2次,开展“百名律师基层法治大宣讲”活动,集中宣讲100余场次,带动各级党委(党组)学习研讨890多场次。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鲜活生动的语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延伸到机关、单位、企业、乡村、社区、校园以及社会组织和其他场所等每个角落。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组织40名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全市32736国家工作人员参加了无纸化学法用法考法。推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广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宪法宣讲、宪法宣誓、学习交流等活动900余场次;全面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民法典学习扩大会,邀请知名教授专题辅导民法典,制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动民法典实施的实施方案,采取举办专题法治讲座、开展法律咨询、以案释法、创作法治作品等形式,全市共开展各类线下宣传宣讲活动共计155余场,受众人数21000余人,共计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65000余件。通过深学细悟,不断培养广大干部法治思维,提升法律素养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在尊法中夯实法治根基。建立领导干部会前学法、任前考法、年终述法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目标效能管理考核体系,制定责任落实、出庭应诉等考核指标16项,实行半年考核通报,年终兑现奖惩激励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注重考察干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情况,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尊法意识,凝聚尊法共识,从根本上筑牢法治根基。市县媒体开设专栏,播出“以案释法”普法专题12期,刊发、转发相关报道1100多篇(条),发放宣传资料12.5万余份,以判例的形式将法治精神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形成尊法崇法的社会环境。

(三)在守法中践行法治担当。推进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述法”,原州区、隆德县完成全区述法试点,市直45个部门单位现场述法。市政府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多次向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征求对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等工作的意见建议,吸纳委员意见建议29条,办结人大议案2件、建议17件,办理政协提案112件。坚持培育法治文化,全市累计建设法治文化公园13座,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675个,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3125人,泾源县兴盛乡新旗村被命名为第8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四)在用法中贯穿法治理念。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深入一线调研督导指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层社会治理、“七五”“八五”普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工作,给基层政法单位讲党课,到基层蹲点调研,找准了固原在推进依法治理、建设法治政府、维护团结稳定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运用法治方式研究解决措施,有力提升了基层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二、坚持高位推动,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纳入全市工作大局,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一)完善顶层制度设计。严格对照中央“一规划两纲要”和自治区“一规划两方案”,将法治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建议、纲要和2035年远景目标。制定了《法治固原建设规划(2021-2025年)》《固原市法治社会建设任务清单(2021-2025年)》《固原市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清单(2021-2025年)》《固原市法治文化建设任务清单》,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逐项推进,逐项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专门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等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重大事项。

(二)依法规范权力运行。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着力实现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一是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围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全面完成市、县、乡三级政府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定工作,分批次下放县区57项,取消调整29项,暂停实施20项,市本级保留3598项行政权力全部网上公开。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制定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着力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确保依法规范用权。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门一窗一网”通办、“六多合一”并联审批、“三项机制”保障服务的“163”极简集成审批服务模式市县一体化运行,“跑一次”“网上办”占比90%以上,真正实现“一窗办理”。全覆盖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梳理承诺代证明事项90项,坚决杜绝变相设置行政许可,非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全部清零,家门口服务站覆盖全市90%以上行政村,老百姓办事不出村。三是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了固原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20条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实施意见、领导干部担任重点企业联络员等5项制度,工程建设全流程审批时限压减至60个工作日,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内,企业注销材料从原来的14项减少到4项,尽最大努力方便企业,市场主体数量增长1.5倍。制定了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和司法行政系统便企利企惠企8条措施,查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采取不法手段破坏公平市场营商环境和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案件39人。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立12345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诉求。

(三)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进一步强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持续提升政府科学决策水平。一是健全重大决策机制。认真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修订完善了《政府工作规则》《政府常务会议规则》,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今年市政府确定的9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部向社会公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等制度,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决策行为。二是充分发挥法律“外脑”作用。各级党政机关普遍建立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成立市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选聘20名人员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2021,共审核各类文件86件,项目投资合同协议等政府重大决策事项63件,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书52份,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实现100%覆盖。是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将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及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的违法违纪等行为纳入信用档案,作为限制选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出台固原市重点产业招商引资政策“16条”措施,设立“固原企业家日”,全面清理涉企欠款,2021全市偿还企业欠款298.56万元,累计偿还19.2亿元,偿还比例99.53%

(四)统筹推进立改废释。统筹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切实用良法促发展、以善治保平安。一是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立足市情实际,深入分析立法需求,区分轻重缓急,突出立法重点,注重各方面制度的协调发展,努力使制定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更符合我市深化改革的实际,具有地方特色。针对原州区“3.13”森林草原火灾的深刻教训,及时出台了《关于森林草原野外防火的决定》,确保了突发应急事件的依法解决。二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基本要求,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编号、发布和有效期制度。向自治区政府、市人大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及时向社会公开,备案率和公开率均达到100%三是全面开展清理工作。全面集中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市本级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54件,宣布失效13件,修订14件,做到该废止的坚决废止,该失效的宣布失效,该修改的必须修改,确保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不抵触、可操作、有特色。

三、推动行政执法改革,切实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综合执法等领域改革,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形成分工合理、职责清晰、协同高效的执法工作体系。

(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综合考虑职责任务、专业属性、人员力量等因素,实施直接执法、派驻执法、属地执法三种执法模式,解决执法缺位漏项问题,推动执法层级和执法重心下移。在执法专业性强、由市直部门执法较为便利的文化市场领域实行市级直接执法,发挥市直部门执法作用;在监管任务重、执法工作量大的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领域实行派驻执法,推动执法重心下沉,强化基础性监管工作;根据我市农业发展实际,充分依托辖区政府,实行属地执法,执法权力下放、重心下移,健全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向乡镇延伸机制。

(二)深入推进基层综合执法改革。按照“精简统一、统筹优化”的原则,组建乡镇“五办四中心”和街道“三办四中心”。采取“减县补乡”的办法,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一线下沉,乡镇街道人员编制平均增幅32%。完成了乡镇综合执法机构组建挂牌、人员转隶和执法职责、流程、执法事项清单等编制工作。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深入推进,通过建立以信息公示平台、门户网站公示专栏为主的多渠道执法信息公示载体,提高了执法的“能见度”和“透明度”,更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有效实施,通过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做到了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特别是在容易发生争议的执法环节、执法场所实施全过程音像记录,既提高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又减少了执法阻力和暴力抗法情况的发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普遍建立,通过明确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和内容,编制法制审核流程和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给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划下了“标准”“红线”,确保了重大执法决定合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纠错率明显下降。

(四)强化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全面组织开展市、县(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和监督人员资格审查、学习培训、信息录入等工作,对全市各级各类行政执法主体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认真清理。按年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和行政执法证件年检工作,实现了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目前市本级共有行政执法单位36个,行政执法人员1250人。按年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和行政执法证件年检工作,917名行政执法人员申报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

(五)严厉打击重点领域违法行为。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产品,强化日常监管、监督抽检、专项整治和宣传引导,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同步推进,开展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非法集资、教育培训等领域专项执法和乱象整治。查办各类扰乱市场秩序案件1263件,完成食品抽检9910批次,28家医疗机构59个问题完成限期整改;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59起,处罚金额367.1万元;针对金融放贷、工程建设、矿产资源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先后发出“三书一函”265件;对全市532家“六类公司”、网贷公司、金融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清理注销405家,移送司法处理25起,涉案集资金额8.53亿元;打击处理非法营运车辆1706辆次,查处普货车辆拉危化品违法经营行为4起,累计罚款632.91万元;排查整改涉校园等领域问题隐患178处。

牢记初心使命,依法保障社会公众合法权益

始终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普法惠民、执法为民、守法利民,让社会公众充分享受法治“红利”。

(一)积极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固原市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西吉县县乡村一体化政务服务智能管理”荣获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泾源县兴盛乡新旗村被命名为第8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市共涌现“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3个、“全区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3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个,初步形成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格局。

(二)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市、县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统一管辖行政复议案件,并以本级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全面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步提高。市政府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7件,其中撤销具体行政行为5件,责令履行6件,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持续加大。市政府行政应诉28件。

(三)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村(社区)普法宣传教育,选派167名律师担任863个村(社区)法律顾问,提高基层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引导村居民依法反映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组织开展律师参与社区人民调解试点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四张网”建设。市、县两级挂牌成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开展“为民服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行动,共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182件,调解成功4883件,调解成功率94.2%因矛盾纠纷激化引发的命案同比下降27%

(四)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完善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立妇女、儿童、残疾人等法律援助维权工作站110个。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连续5年列为固原市10件民生实事之一,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覆盖率和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的比例均达到100%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1486件,办理公证案件数3167件;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311件,为6078余名受援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3799万元。

)不断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大力推进公共视频监控、居民住宅小区技防设施、校(园)“视频联网监控一键式报警系统”建设,基本实现了重点单位、要害部位、易发案地段、人员密集场所的视频全覆盖。积极探索使用“互联网+”的模式,利用12345服务热线、政民互动网络平台、短信、微信等信息平台,开辟服务群众的新渠道,全市社会治安防范、预警、发现和打击能力不断提升。“雪亮工程”建设不断推进,“政法云”建设初具规模。固原市群众安全感调查连续9年位居全区第一,连续3年平均有2-3个县(区)荣获全区年度平安县(区)称号。

2021年,我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一是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还需进一步靠实,部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二是行政执法仍需进一步规范,少数执法部门执法自由裁量权适用不规范,重实体轻程序、重罚轻管、随意执法、任性执法等现象仍然存在。三是部分基层单位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高,一些单位法律专业人才相对缺乏,法治意识还不够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切实找准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准确领会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吃透基本精神、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二是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完善市委领导法治建设新的制度机制和工作体系。统筹做好“十四五”期间法治固原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社会建设任务的全面落实,持续推动基层治理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三是推动科学立法、民主决策。把立法工作重点放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涉及民生方面。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四是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生态环保、公共安全、权益保障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开展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活动。五是全面实施“八五”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化“智慧普法”,增强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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