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00/2025-00009 | 发文时间 | 2025-03-05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人民政府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固原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4年,固原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工作要求,聚焦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工程“15336”工作思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明显成效,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固原新篇章提供了有力法治支撑。
一、坚持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压实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坚持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带头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从严执行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年终述法、理论测试”机制,探索推行“党委导学、政府领学、政法联学、部门考学”模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学党内法规及法律等11次、主题研讨5场次,示范带动学法用法,全市上下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显著增强。
(二)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面加强。坚持把落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部署与“两个市”建设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八大行动”任务清单,大力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工程。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11次专题听取法治建设汇报、研究部署重点任务、推动解决困难问题,12次对法治建设工作提出要求,强力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细。
(三)加大督察考评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市委巡察和年度督查检查重要内容,实名通报结果,倒逼责任落实。将法治建设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组织开展年度述法,通过抓住“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以“述法”形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成为“一把手工程”。从严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公布率达到100%。
二、坚持权责法定,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提升
(一)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完成新一轮机构改革,全市统筹调整82个部门280余项职责,隆德县、泾源县机构数分别减少9个。及时对权责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证明事项清单等进行调整。完成原州区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试点工作。
(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规范便利。28项“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运行,83项服务事项“周末不打烊”,工程建设项目智能申报审批、“超时默认”等11项做法走在全区前列,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率91.2%,满意度100%,“办事不求人、合规自然行”的营商环境不断夯实。
(三)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自治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措施,推行非禁即入制度,将涉企开办事项纳入“一网通办”平台办理。创新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机制。建立市县两级现场办公助企纾困机制,集中解决企业难题243个,首批63项“免申即享”事项全面落实,以世行标准在7个领域推行试点。深入落实“百所联百会”工作机制,组团为企业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
三、坚持良法善治,政府决策水平不断提高
(一)围绕服务大局加强地方立法。坚持“小切口”“小快灵”式立法,研究制定年度立法计划,修订《固原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出台《固原市河道管理条例》《固原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固原市养犬管理办法》,完成古雁岭公园保护、移风易俗整治高额彩礼等立法调研。
(二)强化审查备案维护法治统一。按年度编制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7件。创新实行“起草单位内部审核+法律顾问专业审核+司法行政机关最终审核”的“三重把关”模式,率先全区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和行政事项合法性审查指导目录清单。建立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备案目录,做好备案审查工作。
(三)坚持立改废释推进评估清理。集中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和罚款规定清理工作,市县两级排查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45951件。市本级涉企政策文件废止49件,宣布失效44件,继续保留63件(含修订14件)。完成1件规章的后评估。
四、坚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质效显著提升
(一)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制定《固原市落实<自治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任务清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覆盖式轮训,完成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动态调整。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梳理,建立问题清单并开展专项整治。梳理公布全市行政执法事项清单。4件行政处罚案卷被评为全区优秀执法案卷。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成立市、县(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办公室),行政执法部门实现法制审核机构全设置、审核人员全配备,聘请执法监督员19名,构建起“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其他监督”执法监督模式。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对2022年以来涉企行政败诉、行政复议、信访等案件和司法、检察建议、12345投诉举报线索等进行筛查、评查并建立问题清单落实整改。
(三)持续优化执法方式。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和包容免罚清单,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开展执法。公安、交通运输部门推行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首违不罚”。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交通运输部门探索推行执法规范化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区推广,市场监管部门“码上监管”执法经验做法入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典型案例。
五、坚持公平正义,纠纷化解机制日趋完善
(一)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强化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源头治理,深化“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1+1+3”固原实践,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近3.5万件,化解成功率达99.46%。全市诉前调解案件数同比上升52.44%,由矛盾纠纷引发的命案数、进京赴银批次人次同比均有下降,真正“解决事、稳住人”,公共安全感测评连续10年全区领先。
(二)深化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深化“府院府检联动”,召开工作会4次,出台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工作规定、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任务清单,争议中心受理案件150件,化解成功率40%,行政案件败诉率较2023年下降7.21个百分点。对2019年以来的行政败诉案件和涉府民事案件全面梳理,逐案分析研判,定准整改措施。
(三)规范行政复议办理。制定出台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等10项工作制度,充分发挥71个行政复议代收点作用,全市收到复议申请404件,受理350件,办结338件,纠错64件,调解和解61件。行政复议受案数超过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数(232件)的,复议主渠道作用有效发挥。
(四)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修订印发《固原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23部专项应急预案,争取国债项目资金配强全市55支应急救援队伍装备。有效应对“7·22”等强降雨天气,经验做法得到应急管理部和自治区通报表扬。承办全区“应急先锋·2024”抗震救灾联合应急演练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六、坚持内外监督,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
(一)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承办区、市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192件,办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配合人大、政协开展法规实施情况执法检查3项、现场督导调研1次。
(二)开展财会审计监督。深入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对14家行政事业等单位财务运行情况开展监督。对署定、区定4个项目和市本级财政预算、政府债务、国资国企、社会保障、资源环境等26个项目进行审计。
(三)支持司法等监督。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配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等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依法严格开展政府督查工作,主动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及时办理回复司法建议、检察建议。
(四)提升政务公开质效。落实好“三审三校”、24小时读网、保密审查等信息审核制度,全市政府网站发布各类公开信息2.7万余条,政务新媒体账号发布各类公开信息5.1万余条。构建政民互动和民意转办平台,接到各类群众诉求20.36万件,办结20.18万件,办结率99.11%,政民互动渠道更加畅通。
虽然我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持续有力、成效显著,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为: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还不够系统全面,学用结合有待增强;二是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利用新媒体、新方式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新形势下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任务、新要求,坚持精耕细作,全面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工程,深入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培育、年度立法、合法性审核、行政执法监督、涉企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1+1+3”固原实践、法治工作人员轮训培训等重点工作,努力在推动立法决策科学化、行政执法规范化、营商环境法治化、矛盾化解实质化、制约监督体系化、法治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实现新提升,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加快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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