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28/2022-00080 发文时间 2022-03-22
发布机构 固原市应急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固原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区、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重点工作,持续推进制度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宣传教育培训等,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力地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形势持续稳定。2021年固原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被自治区考核评为优秀等次。市应急管理局评为固原市第一批“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加强法治建设领导,切实强化法治意识。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始终将法治建设作为全局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考核、同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学法用法工作纳入个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内容。将宪法等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学法计划,列入干部日常考核内容。通过党委中心组会议学法、集中培训学法、法制讲座、网络学法等多种形式,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丰富内涵、精准把握核心要义,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着力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观念,坚持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用权、依法接受监督。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及时调整局依法治市、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科室各司其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的重要论述,组织市安委会主任、副主任成员单位、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于论述》电视专题片500场次以上,增强全市上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规范行政执法事项,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对涉及我局权责清单进行梳理,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目前,我局行政职权158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127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检查10项,行政确认2项。持续推进应急管理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再造,修订了完善了市应急局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管理办法,压缩审批时限,对原来的45个工作日办结事项提前到15个工作日办结。在企业建设前期主动靠前服务,提供安全生产“三同时”业务指导,在非煤矿山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到期前3个月进行提醒。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法律法规赋予市、县(区)应急管理部门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进行整合。按照“局队合一”要求,整合优化职能和编制配备,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合理划分市、县(区)两级执法管辖权,实施分类分级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推行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执法评价体系,做到精准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

(三)严格行政执法行为,全力提升执法质量。修订完善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配备执法记录仪、照相机,切实保障执法过程音像记录硬件,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严格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021我局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经过法制审核,确保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及时在网站公布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检查等公示内容,在市政府网站、固原应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公示执法结果。科学编制2021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明确了工作任务和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做到合理裁量,规范运用,确保自由裁量权正确、公正、有序地行使。2021年立案处罚3起,共计处罚81.4万元

(四)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强党内监督,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调整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加强对重点科室、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风险管控,全面查找廉政风险点并落实防控措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主动接受市委、市政府和人大政协监督。建立健全了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管理的程序,确保依法履行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法定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定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重大决策、重大经济活动、行政复议和诉讼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聘请有关专家参与审批项目的现场核查、评审把关和日常监督检查,为行政执法、事故调处等工作提供专业法律支撑。组织开展2021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不断提升全系统人员执法实务能力和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及专业法律知识教育,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对涉及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等公共监管信息,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依法履行应急管理职责。修订了《固原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制定了《固原市防灾减灾救灾责任规定》,完善了固原市安委会以及防汛抗旱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减灾委、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4个专项指挥部的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进一步厘清了各级政府、安委会、消委会、减灾委各成员单位监管职责。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在煤矿等重点行业企业推行安全总监制度,在高危行业领域实行安全生产责任险制度,综合运用“红名单”“黑名单”管理和消防违法行为公示等措施,强化激励惩戒。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为依托,对255家工矿企业实时线上监督,督促企业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整改落实。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完成全市22家工贸企业、16家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情况考评工作。结合岁末年初、重要节庆、复工复产等重点时段、重要节点,以事故防控为目标,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组织开展多个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印发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更新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落实“五定”措施(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具体负责人、评估主体)。整改落实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反馈问题31,自治区政府督查室督查反馈问题11项。针对王洼煤矿600万吨年技改矿井关停期间安全问题,先后聘请2名煤矿安全专家驻矿盯守,排查问题隐患413条,积极稳妥处置银洞沟煤矿井下自燃发火隐患。2021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0起,同比下降16.67%,死亡9人,同比下降18.1%,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各项指标均控制在自治区下达范围内。

(六)强宣传教育,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紧紧围绕应急管理工作任务,开展全市应急系统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参观红色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参加全区应急系统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加大党内法规和行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邀请法律工作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方面专家教授进行授课举办专题班、讲座等方式组织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其他法律法规,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业务能力。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组织学习典型案件,用纪律来约束、用制度来规范从政行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第20个“安全生产宣传月”、“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第三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周等活动为载体,充分利用微信、报刊、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形式等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应急管理普法宣传活动。举办全市救灾和物资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培训百千万工程、高危行业技能提升等培训班16期,培训监管人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2000多人(次),提升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安全防范的能力和水平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在“固原应急”公众号、单位宣传栏进行公布,提高群众知晓率。加强应急管理舆情监控,做好敏感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苗头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引导和治理,加强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工作,对举报投诉案件实行闭环管理。2021年,我局没有接到行政应诉案件和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及时办理12350举报平台、12345便民平台各类诉求,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我局在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面还不到位,行政执法处罚公示公开及时性有待改善,执法培训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待于深化,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2022年,我局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创新监管模式,不断提高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加强执法监管力度,不断规范执法检查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典型事故、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充分利用媒体等资源,加强行政执法社会宣传,营造法治的良好氛围,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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