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87/2022-00018 发文时间 2022-03-29
发布机构 固原市医疗保障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固原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市医保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固原市委员会关于印发〈法治固原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固党发〔202121号)和《中共固原市委员会关于印发〈固原市法治社会建设任务清单(2021-2025年)〉的通知》(固党发〔20212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服务法治建设,全面完成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打牢依法行政思想基础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以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形式专题学习习近平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党员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干部理论学习内容,推动党建工作与法治建设渗透融合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思想理论素养。三是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医保法律法规学法、知法、用法、普法,促进医保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宣传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提升依法履行职权的能力,优化执法环境。一是调整权责清单。根据“三定”规定和有关文件,及时调整《固原市医疗保障局权力清单》和《固原市医疗保障局责任清单》,并印发执行。二是深化医保“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不见面审批”“一站式结算”、“一窗通办”等服务,为医疗机构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三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20208月,聘请宁夏信用律师事务所的郭志强为本局法律顾问。同时,加快职能转变,深化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内容,结合法律顾问工作特点,聘用的法律顾问工作内容由传统的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等服务性工作向积极参与政府职能转变。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发文的合法性。一是严控发文数量。严格落实发文程序,重要政策的发文必须经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和局党组书记的签发才能印发,对内容相近、能归并的尽量归并,可发可不发、没有实质性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二是提高发文质量。对涉及群众利益的文件通过召开听证会的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在反复协商讨论的基础上修改定稿,确保发文质量。三是确保发文的合法性。凡是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制定的政策相冲突的未经法规部门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均不提交集体讨论。

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推进治理规范化法治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各项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完善决策制度。建立《固原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议事规则》《固原市医疗保障局邀请驻派纪检组列席部门重要会议制度》《固原市医疗保障局向派驻纪检组报送文件信息制度》《重点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等规章制度,确保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合法性。二是坚持民主决策。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民生问题解决等事项,一律提交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三是推进依法决策。规范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出台前必须由相关法律顾问、通过相关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报市法制部门审查备案的程序要求,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还要求必须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和专家的意见、召开论证会或听证会后方能出台,从而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五)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提高综合执法能力。一是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细则》等制度,明确了公示、记录、审核事项、程序及人员要件。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明确了各科室依法行政工作重点,要求机关干部定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积极组织参加法律培训班,并把法律知识学习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今年,全局干部共参加区内外法律知识培训11人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多次邀请法律专家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不断提高我局人员的执法水平。积极组织干部参加执法证考试,截至目前,我局执法证持证人员4人,全局人员持证率达到57%,不断提升医保执法水平和监管能力,为做好医疗保障监管工作打好基础。三是建立追责问责制度。对执法不规范,不合理,执法存在明显纰漏,造成比较严重后果,或社会影响较为恶劣的执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确保执法的公平。一是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政府规章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二是畅通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2021共接到群众反映问题28,涉及医患纠纷、医疗技术服务、医疗收费、医务人员管理等问题,均能及时办理,并积极引导群众通过调解、鉴定及法律途径合理合法地解决医疗纠纷问题。三是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积极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管,提升监管的专业性、精准性和高效性。启动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平台上线运行,统一医保信息,构建基金监管长效机制。推动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公开透明,统一医疗服务项目支付标准。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进综合监管,综合运用司法、行政、协议等手段,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惩处力度。

(七)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满足群众诉求的渠道。一是健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构建完善行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实施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及时化解医患矛盾,推进“平安医院”建设。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作用,认真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答复,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自觉接受行政复议机构的监督,配合做好调查,调解工作。

(八)开展普法教育,全面提工作人员和全民法治思想

一是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制定《固原市医疗保障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宪法和法律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穿插《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干部积极参与“七五”普法教育,严格落实法“法宣在线”学习,所有人员均完成年度规定学习内容,并通过课程考试。二是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开展结合“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规范医疗就诊、健康生活、饮食卫生、电子医保凭证推广、参保缴费扩面、诚信守法、医保政策等法律政策宣传,全年共开展集中宣传3次,发放宣传折页、画册30多万份、接受群众咨询13000多人次,设置展板40块,发放纸杯、环保袋等宣传实物4000余份。三是举办法律培训。全年共组织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部门人员、医保经办人员参加医保政策及DIP付费方式培训10余起,七一组织全市医疗保障系统人员开展了党史知识暨法规政策知识竞赛,培训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提升了系统内部人员及全民、全社会对医疗保障法规政策的了解和掌握,增强了依法参保诊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的思维方式。

加强组织保障,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一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坚决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全面依法治市纳入医保局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导同考核。党组书记多次专题听取我局全面依法治市情况,安排部署医保法治工作。二是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用法。在每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前,局党组书记带领班子成员认真开展集中学法活动。三是把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纳入局机关考察干部、党员评星定格的重要内容。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2021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医保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基层医疗机构作用发挥不够,分级诊疗难落实。转外就医人数多。医疗救助统筹层次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不适应,全市范围内待遇标准不统一,影响制度落实公平性。二是医疗资源发展不均衡。优质医疗资源少医疗技术水平相对药品耗材费用占比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不高。全市不同程度存在医保参保缴费政策宣传不到位,知晓率不高的问题,部分人对参保缴费认识不高,缺乏积极性主动性,群众就医需求不能得以较好满足和政策信息的不对称,加剧了转外就医人数的增长。三是医保管理信息化水平不高。还没有上线人脸识别、医疗费用智能监控等监管手段,存在日常监管效率不高、专业性不强,违规行为难发现等问题。四是法治化建设水平滞后。国家及自治区陆续出台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均没有专门的执法机构,依法监管的能力水平不够。


固原市医疗保障局

202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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