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15/2022-00052 发文时间 2022-06-01
发布机构 固原市交通运输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2022年市交通运输局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任务分工
2022年市交通运输局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任务分工

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固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紧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这一主题,聚焦“安、快、畅、美”四篇文章,进一步深化我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努力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继续建设美丽新宁夏的固原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强化学习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1.认真开展学习培训。把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2022年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及各党支部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培训和执法人员培训内容,确保重点对象有效覆盖。创新学习方式,通过主题党日活动、举办培训班、会前学法、专题讲座、知识测试等形式,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责任单位:局办公室、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2.精心组织宣传解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提升宣传高度、拓展宣传广度、把握宣传深度,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单位、进机关、进公共交通场所,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延伸到行业每个角落。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书籍的宣传普及,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综合运用传统方式和新型融媒手段,大力宣传本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责任单位:局办公室、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二、加强党的领导,不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3.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任务。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每年至少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要求。(责任单位:局运输服务科)    4.抓好法治体系建设任务落实。将《法治固原建设规划(2021-2025年)》《固原市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清单(2021-2025年)》《固原市法治社会建设任务清单(2021-2025年)》作为推进我市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有序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确保法治体系建设目标如期完成。(责任单位:局运输服务科、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5.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制定《固原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立健全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并面向社会主动公开。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执行与后评估等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相关科室)

6.持续强化合法性与公平竞争审查。完善审查机制,按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切实把好法定权限、程序、内容、责任关口。(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相关科室)

7.深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保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提前介入、列席会议、查阅资料、发表意见等履职条件,加深法律顾问在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经济合同审查、诉讼案件办理等领域的参与程度,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的智囊、助手作用。(责任单位:局办公室、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8.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全面落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试行)》,不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责任单位:局办公室、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9.依法规范履行政府职能。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按要求调整完善交通运输部门权责清单。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一律取消。(责任单位:局办公室、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10.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继续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和职责整合,建立完善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理顺职责分工,切实形成监管合力。建立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加强跨区域执法协作,建立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案件协办等工作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深入开展执法领域“利剑”“护航”等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执法队伍“四基四化”建设和优化整合。(责任单位:局办公室、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11.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打击“黄赌毒拐骗”等突出违法犯罪。充分运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交通专线,更好发挥其发现查找问题、排查矛盾纠纷、化解问题隐患、掌握行业动态的作用。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加强诉源治理的实施意见》要求,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和执行联动机制建设,促进非诉讼矛盾纠纷解决方式健康发展,推动矛盾纠纷在源头预防化解。(责任单位:局运输服务科、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12.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全面落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驱动,研究进一步取消下放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深化交通运输“证照分离”改革,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行“不见面”“一网通办”和“跨省通办”。(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三、推进制度建设,打造现代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

13.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及时根据上位法立改废、机构改革等情况,对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常态化清理建议工作,维护法制统一。(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四、转变执法理念,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4.巩固深化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建立突出问题查纠整改长效机制,制定我市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实施方案,推动建立问题查纠整改、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创新执法监督方式,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确保执法监督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局运输服务科、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15.建立健全执法队伍建设长效机制。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持续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行动,加快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纪规范》,持续提升执法队伍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局运输服务科、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16.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全面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责任单位:局运输服务科、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17.落实执法为民理念。全面落实《宁夏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宁夏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确保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把服务群众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切实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局运输服务科、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18.强化“互联网+”监管。全面推广宁夏“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智能化执法终端配备运用,持续推进非现场执法,推动全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责任单位:局运输服务科、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19.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开展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聚焦监管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和审管衔接,实现从“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基本形成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交通运输协同监管格局。(责任单位:局运输服务科、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20.加强新业态监管。重点查处网约车、定制客运不合规经营等违法行为,推进交通运输新业态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推进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落实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加强部门联合抽查,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建设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息化监管为支撑、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交通运输新型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局运输服务科、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五、加大普法力度,全面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21.组织实施“八五”普法。全面实施《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宪法、民法典、行业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以及应知应会的基本法律法规等为重点,强化新媒体新技术运用,进一步增强全行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责任单位:局办公室、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22.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2022年局要举办至少2次法治培训讲座,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工作人员初任培训、晋职培训的必训内容。(责任单位:局办公室、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23.保障宪法全面贯彻实施。健全完善保障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围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开展实践教育和普法宣传,组织开展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四十周年系列活动。(责任单位:局办公室、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24.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工作。2022年局要组织开展1次以上的现场旁听庭审活动。(责任单位:各科室、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固原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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