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13/2022-00185 | 发文时间 | 2022-11-28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 |
2022年,我局的普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市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以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为主要任务,以普法责任制落实为抓手,全面推进普法理念、制度和实践的创新,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固原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普法责任制履职情况的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确保普法责任制落细落实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为切实做好“八五”普法工作,固原市生态环境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队站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普法局面。同时全面落实普法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制定普法计划。制定实施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工作计划,向社会公开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将普法工作分解至相关科室、队站,与重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听取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使普法工作由软指标变成硬任务。
三是强化能力提升。始终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提升,全年举办参加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培训班2次,邀请宁夏古雁律师事务所姜修欣律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作了全面解读,组织18名执法人员参加全区生态环境执法业务骨干培训班,深入学习行政处罚法修订要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辅导畜禽养殖生态环境现场执法检查要点等法律法规,通过专业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二、突出重点,强化学法,确保法治理念入脑入心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学法。始终落实把“第一议题”作为政治任务,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坚持把会前学法作为党组会“固定议题”,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带头讲法、带头用法、带头守法。定期召开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书记带头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示范带动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学习、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今年以来,共组织党组会会前学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党支部学法18次,党组书记带头讲法1次。
二是坚持干部职工常态化学法。始终把干部职工普法宣传教育作为常态化工作长期来抓,每季度各支部至少组织一次普法集体学习,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利用法宣在线、学习强国等平台,推进干部职工线上学习培训,委派各级干部多次参加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通过线上线下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三是坚持干部执法能力提升。始终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提升,全年举办参加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培训班2次,邀请宁夏古雁律师事务所姜修欣律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作了全面解读,组织18名执法人员参加全区生态环境执法业务骨干培训班,深入学习行政处罚法修订要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辅导畜禽养殖生态环境现场执法检查要点等法律法规,通过专业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三、丰富载体,精准普法,深入推进社会普法宣传
一是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扎实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持续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公民生态文明意识提升行动,在“6·5”环境日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各类宣传手册等3000多份、生态文明宣传用品500多个。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参观环保设施运行和工艺流程,让社会公众了解熟悉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二是强化服务对象普法。在工业园区和企业,通过设立固定宣传栏,组织企业负责人、环保专管员开展环保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增强企业保护环境的自觉性、主动性。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治理及环境执法监管中,通过以理说法、以案释法,强化企业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自觉守法意识,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制定生态环境系统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的10项措施,完善环评审批机制,压缩环评审批时限,对重点建设项目提前介入、跟进服务,开展帮扶28次,帮扶企业12家,有效保障了重点项目落地。
三是推进新媒体普法。充分利用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微博公众号开展普法宣传,将噪声污染防治法、自治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知识推送到屏幕里、指尖上,提升普法的实效性、传播力。全年发布环境重点信息150余条,编发政务信息58条,被市委、市政府和生态环境厅采纳24条。在人民网、宁夏日报等报刊发布环境信息稿件20余篇。
四、创新思路,强化实践,普法执法共同推进
一是以严格执法推进全民守法。坚持普法与执法相结合,寓普法于治污攻坚和环境执法之中,用普法推进解决环保难点问题。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系统执法大练兵活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充分利用在线监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上半年共检查污染源495家次,出动执法人员734余人次,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8起,罚款18.3万元。
二是以典型案例推动以案释法。积极参加生态环境部组织的“聚焦攻坚,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专题专版宣传活动,我局报送的《用绿色铺就高质量发展底色》被中国环境报刊登,《从这里看见美丽中国·固原市》宣传片被生态环境部向全国播出。向生态环境厅报送生态环境系统典型案例2批,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曝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典型案例,推进网上以案释法,努力形成线上线下相互补充、多层次、全方位的普法格局。
三是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始终坚持把整治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作为第一任务,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领导干部包抓、领办工作机制,推动问题整改。截至目前,自治区党委生态环保例行督察和专项督察反馈的30项具体问题,除需国家政策解决的1件外其余全部整改销号;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反馈的17项具体问题正在按时序进度推进整改,转办的112件群众信访件办结110件。同时,日常查办12345便民热线、来信来访等投诉件56件,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虽然我局普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距上级要求和人民期盼还存在一些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依法治市工作贯穿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方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紧责任落实这个“关键环节”,抓好队伍建设这个“关键支撑”,持续推动普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18日
附件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指标
项目 | 评议内容 | 分值 | 计分依据 | 评议标准 | 自评 得分 | 评议 得分 |
系统(部门)内学法用法工作 (40分) | 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和领导干部“1+3+X”学法清单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单位(部门)正职带头讲法,全年不少于1次。 | 8分 | 提供相关制度、学习计划、记录及工作简报、图片或视频。 | 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落实不好的扣1—6分;单位(部门)正职未开展年度讲法的扣2分。 | 8 | |
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和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 15分 | 提供相关文件通知、制度、学习计划及工作简报、图片或视频。 | 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和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教育,缺少一项内容的扣3分。 | 15 | ||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开展学法考法至少1次。 | 5分 | 提供相关文件通知、工作简报、图片或视频。 | 未按要求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和学法考法的扣1—5分。 | 5 | ||
开展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 8分 | 提供相关材料、图片或视频。 | 未开展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工作的扣8分。 | 8 | ||
依照法律规定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全年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活动至少1次。 | 4分 | 提供相关文件通知、图片或视频。 | 未依照法律规定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的扣2分;未组织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的扣2分。 | 4 | ||
项目 | 评议内容 | 分值 | 计分依据 | 评议标准 | 自评 得分 | 评议 得分 |
面向社会普法 (35分) | 在“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行业法律法规宣传时间和节点,结合活动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全年开展不少于1次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 8分 | 提供相关文件通知、工作简报、图片或视频。 | 在“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行业法律法规宣传时间节点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宣传活动少于1次的扣8分。 | 8 | |
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管理、服务全过程,及时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解疑释惑,把履行职能、文明管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 | 12分 | 提供相关文件通知、制度规范、工作简报、图片或视频。 | 未将普法融入执法、司法、管理、服务全过程,开展普法实践活动的扣12分;开展不好的扣1—12分。 | 12 | ||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利用传统媒体、宣传栏、橱窗、电子屏等对外宣传平台开展普法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 | 7分 | 提供相关制度、工作简报、图片或视频。 | 未利用宣传平台开展法治宣传的扣7分,开展不好的扣1—7分。 | 7 | ||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单位和司法行政部门把以案释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 8分 | 提供相关文件通知、案例名录汇编。 | 未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的扣4分;未向社会发布案例的扣4分。 | 8 |
项目 | 评议内容 | 分值 | 计分依据 | 评议标准 | 自评 得分 | 评议 得分 |
创新普法工作(25分) | 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注重依托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等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 | 8分 | 提供普法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等名称、链接、图片、视频。 | 未利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的扣8分;宣传报道不持续、内容更新不及时的扣5分。 | 8 | |
编写普法读本、普法折页,制作普法短剧、微视频、宣传品等。 | 6分 | 提供相关读本、折页、图片、视频等。 | 未制作普法产品的扣6分。 | 6 | ||
充分利用其他社会力量、公益组织开展普法工作。 | 6分 | 提供活动简报、图片、视频等。 | 未开展普法志愿活动的扣6分。 | 0.5 | ||
积极参加普法公益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参加法治宣传理论研究、征文比赛、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等活动。 | 5分 | 提供文件通知、参赛作品、理论研究文章等。 | 未参加过普法公益作品征集、普法公益活动的扣5分。 | 5 | ||
加 分 项 | 普法工作成绩突出,集体或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或通报表扬。 | 提供文件通知、获奖证书、奖牌。 | 个人因普法工作成绩突出获得自治区级表彰的加3分,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加4分;集体因普法工作成绩突出获得自治区级表彰的加4分,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加5分;个人或集体获自治区级通报表扬的加1—2分。 | |||
在自治区级以上法治动漫微视频评选活动、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活动中获奖。 | 提供文件通知、获奖证书、奖牌。 | 获得自治区级奖励的加2分,获得国家部委奖励的加3分。 | ||||
获得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称号。 | 提供文件通知、证书、牌匾。 | 加5分。 | ||||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
电话:(0954)2088900 电子信箱:gysdzzw@126.com
宁ICP备19000827号-3 网站标识码:640400002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