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13/2023-00029 发文时间 2023-03-06
发布机构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固原市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市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围绕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扛牢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一是领导干部率先学法。建立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年终述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带头讲法、带头用法、带头守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区、市党委、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组织党组会、局务会、支部会会前学法18次,开展领导干部讲法活动2次。二是干部职工常态化学法。把干部职工普法宣传教育作为常态化工作常抓不懈,2022年举办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培训班1次,邀请宁夏古雁律师事务所姜修欣律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作了解读;组织18名执法人员参加全区生态环境执法业务骨干培训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举办各类培训班13次。同时利用法宣在线、学习强国等平台,推进干部职工线上学习培训,通过线上线下学习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意识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三是持续推进普法宣传教育。严格落实环保法普法主体责任,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普法与执法相结合,寓普法于治污攻坚和环境执法之中,用普法推进解决环保难点问题。以庆祝5.226·56.17等国际国家重要环保日为载体,开展大规模的广场主题宣传活动,持续开展环保法律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参观环保设施运行和工艺流程,推动环保意识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提升公众环境意识。以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为重点,通过举办企业环境培训、通报环境典型案例等进行普法,强化企业守法意识,从源头上防治污染。四是以法治素养激励干部。在干部晋升工作中优先选用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全年提拔干部5名、职务职级晋升10名、交流17名。调整优化执法人员岗位职责,新招录年轻干部12名、划转10名,生态环境类专业人员比例提高了9.4%通过干部晋升激励,全局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二)坚持问题导向,整改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

坚持把中央、自治区法治政府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任务。一是整改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局的4个具体问题。针对执法队伍工勤身份人员较多的问题,通过人员置换和招录方式优化执法队伍结构,公开遴选10名事业干部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招录6名有法律或环境保护专业人员充实执法队伍,基本解决了长期以来的“老大难”问题。二是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完成。印发了《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自治区委依法治区办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涉及我局6个方面的主要问题14个具体问题,为压实整改责任,每条措施都明确了包抓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目前14个具体问题34条整改措施全部整改“清零”。

(三)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一是依法推进“四尘同治”。聚焦PM2.5、臭氧协同治理,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2022年市区优良天数334天,同比增加1天,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1.5%,高于年度目标值0.3个百分点;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4924微克立方米,PM10低于年度目标值7微克立方米,PM2.5与年度目标值持平,大气环境质量稳居全区第一。二是依法推进“五水共治”。建成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彭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和6座水质自动监测站,编制完成清水河水环境应急“南阳实践”方案,成功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对4个国控、1个区控断面氟化物本底值考核剔除,实施清水河、泾河、葫芦河等4个河道生态缓冲带修复项目,冬至河实现全段恢复有水,8个国控断面、4个区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分别保持在87.5%75%10个县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源地和4个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为100%。三是依法推进“六废联治”。持续推进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监管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地下水环境监管。安全处置医疗废物及涉疫生活垃圾995吨,实施20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完成10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57个城乡生活垃圾填埋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2处水源地水质地质背景判定,成功争取自治区“无废城市”建设和生态环境监测质量提升年活动(生态篇章)现场会在固原召开,彭阳县煤矸石固废综合利用项目、西吉县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项目(“牛粪银行”)入选自治区“无废城市”典型案例,并在全区推广学习,全市地下水环境保持稳定,土壤质量保持良好,无污染地块。四是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将全市34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监管,利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进行非现场监管。围绕地表水断面、饮用水源地、垃圾填埋场、重点污染源等开展专项执法,出动执法人员3500人次检查污染源1592家次下达责改决定书27份、行政处罚决定书19罚款180.89万元在全区生态系统执法大比武中执法支队取得团体第二的好成绩。

(四)统筹立改废释,依法依规制定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进一步强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一是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严格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公平竞争和合法性审查实施方案》,明确了规范性文件审核范围、审核主体和审核程序,对涉及重大事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向社会公开发布。二是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对我局牵头起草的市政府规章、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及牵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筛选汇总,严格对照11项清理标准逐项进行自清自查。对增量文件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由起草文件的科室、单位负责对拟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初审,形成书面意见后报局法规与监督科复审,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三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宁夏古雁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建立以法制机构为主体、专家、律师参与的法律顾问团体,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治保障。

(四)突出工作重点,持续推进环境执法改革。

聚焦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五新五特五优”产业,积极作为、主动服务。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生态环境系统“稳保促”10项措施,对小微企业及环境影响轻微企业推行豁免及备案管理,对长江医药大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宁夏六盘山电厂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六盘山机场扩建等重大项目,清单管理、提前介入、靠前服务,第一时间对接,帮助企业选址,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等手续。全年审批环评报告文本78份,审核排污许可证82个。二是深入推进“两权”改革。持续拓展排污权确权范围,扩大交易主体基数,健全完善交易指南、操作指引,完成155家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的确权,完成312家企业政府储备权和可交易权的认定,交易二氧化硫19.7吨,氮氧化物17.26吨,交易金额8.73万元。有序启动碳排放权改革,完成6家企业碳排放基础数据核查,引导2家企业入市交易,交易二氧化碳35.8万吨,交易额899.7万元。

(五)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进一步强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修订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制度汇编》,进一步健全内部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干部任免、重点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全年研究“三重一大”事项60项,民主决策70个议题,聘请第三方完成西吉、泾源分局单位内部财务审计。二是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固原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严格内部管理、规范机关运行。政务信息、行政处罚决定、环评批复通过政府网站、环保平台等对外公开,提高信息透明度,确保公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每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自觉接受人大执法检查。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固原市人民政府网公开市生态环境局职能和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及办事流程,按期公示行政许可办理结果、双随机抽查情况、行政处罚信息、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统计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聘任法律顾问为复杂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对情节复杂、罚款额度在2万元及以上的案件,召开会议集体审议决定,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六)依法化解矛盾,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聚焦持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解决环境突出问题。一是扎实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2020年自治区党委例行督察反馈的20项问题,整改完成19项,96个具体问题全部整改完成。2021年自治区党委专项督察反馈的12项问题和81个具体问题均全部整改完成。中央第二生态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的17项问题逐一制定了整改措施,按期整改销号3项,其余14项按时序推进整改,转办的112件群众投诉件办结111件,解决了一批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二是加强环境信访投诉办理。及时查办“12345”便民服务热线和群众信访投诉件,针对公众投诉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积极调查回应,快速有效化解矛盾。全年受理办结环境信访投诉举报202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0%以上。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等规定,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法定职责,坚持领导干部参加现场旁听庭审,指派熟悉情况人员和法律顾问代理应诉,出庭应诉率达100%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一是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仍有差距,学习方式比较单一,法治宣传力度还不够。二是执法监管手段较为单一,以现场执法为主,运用大数据监管平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扣“红色固原、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旅特色市战略定位,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紧责任落实这个关键环节,抓好队伍建设这个关键支撑把法治建设贯穿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个方面,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

2023228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网站地图

主办: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

电话:(0954)2088900 电子信箱:gysdzzw@126.com

宁ICP备19000827号-3    网站标识码:640400002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