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13/2024-00008 发文时间 2024-01-10
发布机构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固原市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市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思维,提高依法治污能力,规范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行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打造绿色生态宝地、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在深学细悟中夯实法治根基。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一是党组引领示范学。严格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常态化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安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学法、带头讲法、年终述法,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先后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中心组会前学规学法20次,班子成员带头讲法4次。二是强化培训拓展学。聚焦党员干部能力提升、固危废处置、污染源在线监测、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举办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班2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类生态环境执法培训16次,受训执法人员120人次,生态环境系统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三是创新方式深入学。建立局务会议会前学法“固定议题”制度,将业务有关法律法规列入学法讲法计划,通过会前业务科室学法讲法,示范带动党员干部主动学、反复学、深入学充分利用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关键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知识测试、线上竞答,依托“学习强国”“法宣在线”和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广泛学习法律法规,推动学规学法常态化、制度化。

(二)在组织领导中强化法治保障。一是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建设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与生态环保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建立工作台账,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二是全力整改督察反馈问题。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涉及我局4个具体问题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涉及我局6个方面14个具体问题全部整改“清零”,我市“八五”法治宣传教育中期检查评估通报和固原市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社会建设第三方评估核查反馈涉及我局25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三是选优配强执法队伍。优化队伍结构,招录年轻干部7名,专业人员比例提高了12.8%,平均年龄降低了2.8岁。抽调12名执法骨干参加全国执法监督帮扶和全区案件评查活动,2名同志获得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区行政执法考试,实现49名执法人员持证执法,持证率86%。

(三)在服务先行区建设中履行法定职责。一是定期调整权责清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废改立释”等情况,对权责清单进行了调整,共梳理行政权力共计101项,其中:行政许可9行政处罚73  行政强制5行政检查7、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权力5项明确了各项权力依据、承办科室、责任事项。二是优化行政审批。强化要素保障,全面落实生态环境系统“稳保促”10项措施,对国能六盘山电厂建设等重点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积极开展帮扶审查,全年办理排污许可、环评批复、入河排污口许可、辐射许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行政审批134件三是规范行政决策。认真做好行政处罚案件案件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处罚案件合法规范,共审查行政处罚案件13件,提交集体会议研究决定11件,组织开展听证1次持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对我局起草的涉及市场经济活动的文件严格对照18项标准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审查各类文件13件。聘请法律顾问,为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诉讼等提供法律咨询意见11,协助审查项目合同35份,保障各项工作合法合规开展,有效降低行政管理风险。

(四)在环境监管中优化执法方式。一是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依法公示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资格等执法事项强化全过程证据收集,严格执行行政处罚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法制审核等制度,集体研究重大案件10件,确保案件实体、程序“双合法二是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制定印发《固原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方案》,梳理履行社会责任评价参评工业企业63家,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监管,全面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筛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3件,开展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自然保护区等专项执法行动10次,出动执法人员1800人次,检查企业670家,依法立案查处15件,罚款146.02万元。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积极协调公安、检察机关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与市检察机关建立挂职交流机制,选派执法人员相互挂职锻炼,强化环境案件的沟通交流。在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办理中,商请公安部门提前介入调查,确保证据链完整,努力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合力。四是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建立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46家企业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评价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全力打造“无事不扰”的执法环境。对初次且违法行为轻微的,探索推行“包容免罚”制度。五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联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中卫市开展清水河“南阳实践”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演练,组织22个部门完成人员营救、信息研判、先期处置、截流减污、应急备勤等13个演练科目、37项演练任务,有效提升了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在解决环境问题中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全力整改突出环境问题。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17完成10项,其他7按时序进度推进整改。自治区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反馈的32项问题全部整改完成。自治区党委四防常态化督查暨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督查通报100个问题,整改完成99个,全市固体废物非法倾倒、乱堆乱放专项整治发现问题52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二是积极办理环境信访投诉。及时查办“12345”便民服务热线和群众信访投诉件,聚焦餐饮油烟、噪声和臭味扰民等群众投诉件,积极主动化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受理办结群众信访件145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三是积极解决行政应诉。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及《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等规定,积极履行行政应诉工作法定职责,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胜诉率100%。

(六)在普法宣传教育中传播法治理念。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全方位、多角度推进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坚持社会面全员普法。抓住“5.22”生物多样性日、“6·5”环境日、“8.15”生态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将宪法、民法典、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宣传的“重头戏”,不断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教育融入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推进全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二是坚持执法全过程普法。把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环境保护法治实践全过程,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治理及环境执法监管中,通过以理说法、以案释法,强化企业普法宣传教育,提高企业自觉守法意识。三是坚持点对点精准普法。积极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法律法规“四进”活动,编制印发《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知识手册》300份,指导企业依法依规生产。开展“法律四进”活动4场次,法律法规知识宣讲2场次,先后发放环保法等学法手册2000余份。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一是普法学习和法治宣传载体不多二是执法监管以现场执法为主,运用大数据监管平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扣“红色固原、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旅特色市战略定位,持续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法治监管体系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水平,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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