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10/2024-00037 发文时间 2024-01-11
发布机构 固原市财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固原市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 23条的规定要求,市财政局全面梳理,认真总结,现将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1.加强学习宣传。我局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深入抓好贯彻落实,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局领导干部职工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宁夏干部网络学院、法宣在线等学习平台,结合本职工作,加强法律知识的自学。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发挥局党组的“头雁”作用,把学法用法贯穿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学习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思想和关于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重要精神,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家安全法》《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以“关键少数”带动“最大多数”,增强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进一步形成领导带头、全员参与、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202 3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19次、干部集中学习 45次、专题研讨 1 0次,形成调研报告 4篇,观看红色电影 6部,领导干部讲党课 2次;2023年9月领导干部带头在新闻媒体对政府购买服务政策进行深入解读,明确“为何买、买什么、谁能买、向谁买、怎么买、买得值”,着力提升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有助于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同时,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2.推进贯彻落实。一是将法治政府(财政)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将法治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目标任务,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并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科室综合协调、共同参与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取得实效。坚持依法实施财会监督,强化对财政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推进财政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财政监督等制度体系,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规定,不断加强对政府投资、民生项目资金的投资评审,不断提高财政运行效率。持续加大预决算信息全公开力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创新制度建设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制定《固原市财政性资金规范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资金规范管理,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资金分配机制。

(二)全面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完善我局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制度,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细分普法责任,明确普法任务、普法措施和普法标准,明确普法考核办法,将财政部门应重点学习宣传的法律法规列入普法责任清单,纳入年度普法宣传工作计划,保证普法责任落地落实。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坚持宣传教育与财政管理实践结合、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提高全社会财政法律意识和对财政法律法规的认知感、遵从度。

2.举行答题活动,做好引导宣传。我局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同时,通过不断学习培训,组织全局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方面知识测试考核,让每一位干部都能做到尊法、守法、学法、用法,与法俱进。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法律法规竞赛答题,截至 2023年 12月,我局组织干部参加“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项测试、《保密法》专项学习有奖问答、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知识竞赛答题、固原市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知识竞赛、“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主体线上法律知识竞赛、“2023年宁夏全民禁毒”知识竞赛答题活动 7次,全体干部职工 66人参与。通过以考促学,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和财政政策的掌握。

3.积极做好惠民政策宣传。为切实加强财政惠民政策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度,确保财政惠民政策全面贯彻落实落地,市财政抽调各科室骨干组成财政政策宣传小分队,在博物馆广场派发《民法典》宣传彩页、财政惠民宣传手册、减税降费手册、政府采购法、乡村振兴促进法、会计法、预算法等各种彩页,累计发放各类资料 800余册。

4.加强提升财政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为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有效提升财政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在局机关内部营造“学、追、赶、帮”氛围,达到“作风建设与能力建设双向发力,政治素养与业务能力同频共振”的目标,对全局干部职工业务考试作为一项制度,常态化坚持开展,截至目前,我局已进行了3次政治理论素养与业务能力测试考评。

5.加大以案释法普法力度。深入贯彻以案释法制度,坚持完善以案普法长效机制,使财政执法干部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普法者。2023年精心筛选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财政干部关系密切的“身边的案例”“典型的案例”“针对性强的案例”作为以案释法重点,共观看各类经济犯罪案例视频 3次。

6.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一是认真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要求,对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记账机构审批和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和《财政系统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落实措施的公告》要求,对自治区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清理中介服务事项、承接上级部门下放权力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2016 年 10月 8 日,固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挂牌,正式履行相对集中行政审批职能后,根据《固原市行政局组建运行方案》,“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事项”在2017年年底由固原市财政局划转市行政审批局集中审批。二是深入开展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对照自治区财政厅行政权力清单,2023年,市财政局重新修订行政权力清单,共确认权责清单事项 42项,其中:行政确认 1项,行政检查 5项,行政裁决 1项,行政征收 1项,行政处罚 34项,并已在固原市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布。

7.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根据我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内容,制定和修订完善了《固原市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固原市财政局工作规则》《固原市财政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等 20余项制度,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了制度保障。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法依规除应当保密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进行了公开。

8.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制定印发《固原市财政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清单》,在财政执法领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分别制定了 3个实施细则和执法公示事项等5个清单。

(三)聚焦主责主业推动普法深度融合

1.在日常工作中普法。我局按照普法任务清单,围绕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和服务单位、企业的法律政策需求,重点组织开展了宪法、民法典、预算法、会计法、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政策的普及宣传和政府会计制度、部门预算编制、部门绩效评价管理等政策解读及业务培训辅导会,推动普法与财政工作有机融合。并结合自治区最新出台的社保民生方面的财政惠民、惠农、惠企政策,积极发挥财政干部职工在普法中的作用,走进企业、进社区、进单位、进网络、进广场,发放法律文本、制作宣传横幅,面对面为居民讲解财政惠民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答疑解惑。

2.在重点业务工作中普法。对预算管理、税收优惠政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等重点业务工作,我局积极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班,切实提高学法用法实效。一是“请进来”精准施训。组织全局财政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学习会,开展“学习贯彻民法典”主体宣传,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我局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财政干部积极参与“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如何盘活存量资产”“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消防安全知识”等专题学习讲座,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培训,推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化的财政人才队伍。二是“走出去”靠前服务。为确保市直各预算单位能更高效的完成预算编制,我局组织市直各部门编制预算的人员对预算编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实施方案》进行集中培训,严肃财经纪律,健全地方财会监督体系,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财会监督工作格局。

3.在财政执法中普法。一是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开展各项财政专项检查,在实施预决算信息公开、“三公”经费支出、财金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会计法规行政执法检查等各种专项检查中加强财经纪律宣传和政策解读,并通过检查进一步督促被检查对象加大学法力度,提高用法水平,依法依规使用财政资金,及时堵塞资金使用管理漏洞。二是在开展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及代理记账专项整治监督检查中推动执法与法治教育同步进行,向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代理机构,宣传预算、政府采购、会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学法的深度、广度不够;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学习上还不够深入,对法治工作研究不深不透。二是普法的创新性、针对性不足;缺少法治宣传的亮点措施和形式,法治宣传形式比较单一。三是法治保障的能力、水平不强;发挥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作用还不够,缺乏法治专业人才,个别执法人员执法知识储备不系统、不全面,经验不足,在政策法规解释运用和服务意识提升上还须努力。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一)强化法治政府(财政)第一责任人责任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任组员的固原市财政局普法领导小组法治政府(财政)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我局法治政府(财政)及普法工作,承担固原市财政局财政法规宣传教育、法治政府(财政)建设等工作。

(二)设立法制机构和法制工作人员

按照《固原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设立会计法规与政府采购管理科,负责审核各科室及事业机构起草的财政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诉讼等工作。2023年换发行政执法证件,我局共换发 35人,其中公务员 15名,事业人员 20名。

(三)细化分解法治任务

根据区、市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和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内容细化分解到各分管领导和各科室使其充分把握法治财政建设内容和要求,按照工作要求做好日常工作,依法依规开展财政管理。

(四)强化财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1.健全财政权力运行内部控制。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积极行动,结合财政自身业务特点,在组织修订机关运转、对外接待等各项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扎实推进内部控制管理。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推进财政公文、信息的日常发布,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稳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3.完善行政纠错问责机制。落实“两个责任”,将“两个责任”细化到各项业务工作中,以“从我做起”的实际行动立言立行,构成了明责、履责、追责的责任链条,在责任归位中促责任落地。

四、2024年度工作安排

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加强学习法治培训,提高用法意识。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法治建设总体要求,认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提高决策、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领导法制教育规范化,根据“1+3+X”清单,即以“一个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三个领域”(宪法及其相关法、党内法规、民法典)为重点内容,“X个法律法规”(与本单位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为自选内容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体系,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继续推进干部职工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培训活动,培养干部职工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

(二)统筹推进法治宣传,拓展宣传渠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运用好原有的普法了阵地的基础上广泛运用新闻媒体以及印发普法宣传资料等手段,充分采用网络等新载体,结合重要时间节点,针对财政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深入推进财政工作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三)持续强化法治保障,推进法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实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强化执法培训,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制度、个人学习制度等形式开展全面法治学习,提高我局执法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五、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认识问题,完成自治区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从全面依法治国和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整改工作对于推动我局法治建设、促进依法理财能力重要性。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同级财政予以保障。2023年我市各部门单位法治建设所需经费全部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主要用于普法宣传、矛盾纠纷排查、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工作。同时,严格落实“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强化责任担当,确保落实到位。

(二)完善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合同,选聘法律顾问 3名,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和涉法事务的谈判、协调等矛盾集中的领域实现全过程法律服务。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依法依规推进信访件处理,科学有效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对部分复杂、重大信访事项推行律师参与机制,确保各环节处理审核严谨、责任落实有效对政府采购领域等高频投诉领域信件、重复信访件等较难处理的问题及时召集各科室集体讨论,进一步提升对信访案件的应对处理能力。2023年,市财政局共受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 13起,处理 12起;市纪委转办 4件,办结 4件,财政检查中发现 1件,办结 1件,自治区财政厅移交 2件,办结 2件。涉及行政处罚 22件,其中依法会计代理记账机构 1家,处罚采购单位 1家,采购代理机构 1家,参与投标供应商 19家。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清理工作认真落实合法性、公平竞争性文件审查工作规定,建立审查工作制度及流程规范审查程序要求单位法律顾问参与研讨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认真落实合法性、公平竞争性文件审查工作规定,建立审查工作流程,规范审查程序,明确审查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截止 2023年底,规范性文件法性审查 6份,废止文件 1份,报备率达 100%。二是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积极配合市电子政务中心做好“互联网+监管事项”的认领填报工作,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认领监管事项9项,并按时完成实施清单填报、执法人员信息采集、监管行为录入等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发挥法治对财政改革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法规制度体系,制定并完善法治财政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加强财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扎扎实实地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力争在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财政建设工作中做出新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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