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01/2013-03122 发文时间 2013-07-25
发布机构 固原市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硬件设备及智能化机房工程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硬件设备及智能化机房工程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单位: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项目名称:系统硬件设备及智能化机房工程

  公告时间:2013年7月22日—27日(每天8:00-11:30、14:30-18:00,节假日顺延)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8日—8月3日(每天8:00-11:30、14:30-18:00,节假日顺延)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13年7月30日-8月3日(每天8:00-11:30、14:30-18:00,节假日顺延)

  开标时间:2013年8月2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硬件设备及智能化机房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固交易采招[2013]53号

  二、招标内容: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硬件设备及智能化机房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人委托书

  2、营业执照(需年检)

  3、税务登记证

  4、机构代码证(需年检)

  5、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近三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日前三年)

  6、硬件投标企业必须同时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建筑智能化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外地企业需要有进宁备案登记手续)。

  7、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证明文件

  四、标书获取方式

  1、缴纳了标书费方可领取。

  2、本项目每标段标书费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原则上标书费以现金方式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外地企业无法缴纳现金的,投标人必须以公司名义在规定时间内用转账方式缴纳,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标段。以个人名义缴纳或以公司名义缴纳未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的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1、提缴:原则上投标人在开标1小时前当场提缴。无法当场提缴的,投标人必须以公司名义用转账方式于开标前2日提缴,同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开标前1日将进账单送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后,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时审验资质备查。以个人名义缴纳或以公司名义缴纳未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的不予受理。

  2、退付:投标结束后,次日(节假日顺延)中标人办理履约保证手续,待采购项目完成验收后,凭履约保证金收据及验收报告办理退付手续;落标的投标人凭收据退付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8月21日15:00前(过时视为无效投标)。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

  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原市扶贫发展试验区管委会一楼第二开标厅)

  单位名称: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500929770037

  开户行:固原市联社政府街信用社

  财务咨询电话:0954—2036234 联系人:雷蕾 陈锡霞

  报名咨询电话:0954-2039234 联系人:温翔杰

  业务咨询电话:0954-2026328 联系人:刘 薇

  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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