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01/2017-13611 | 发文时间 | 2017-03-23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政府办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隆德县温堡中心小学教学楼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隆德县温堡中心小学教学楼项目已由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审【2017】6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自筹。招标人为隆德县教育体育局,代理单位为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概况:建设隆德县温堡中心小学教学楼一栋,建筑面积1280平方米,三层框架架构。一层设语音室、计算机教室;二三层设六个普通教室、办公室。
2.2建设地点:隆德县温堡中心小学校园内;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拟派建造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为建造师一级资质),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网上报名的建造师与开标现场提供的建造师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4凡在承揽隆德县教育体育局项目工程中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及有农民工上访造成恶意影响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隆德县教育体育局出具证明为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3日至2017年3月29日18:00前(法定节假日休息),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上报名(http://www.nxzb.com.cn),报名时须上传: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的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及执业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原件扫描件进行报名。(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必须为法人授权委托人的,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编号:DFHT-2017-011;
5.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根据代理公司通知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固原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隆德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隆德县城
邮 编:756300
联系人:张世宏
电 话:1399544639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悦海新天地购物广场B座909室
邮 编:756000
联系人:何刚
电 话:0951-8569287 18152551666
传 真:0951-8569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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