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14/2019-00183 | 发文时间 | 2019-05-17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度全市危窑危房改造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通知 |
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州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安排部署,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根据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村镇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城办发〔2018〕33号)、《关于下达2019年美丽小城镇建设计划任务的通知》(宁城办发〔2019〕5号)和《关于下达2019年美丽村庄建设计划任务的通知》(宁城办发〔2019〕7号)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度全市危窑危房改造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排查摸底、科学规划编制、严格审核标准,确保危窑危房改造对象精准,全面实现农村危房应改尽改目标。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准确把握小城镇和村庄的定位,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创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新农村。
二、工作任务
大力推进2019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完成危窑危房改造任务6555户(原州区3500户、西吉县3055户),建设9个美丽小城镇和31个美丽村庄(具体任务见附表2、附表3)。
三、工作要求
(一)危窑危房改造
1.精准认定危房改造对象。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并公示、乡镇审核、县审批的工作程序,确定改造对象。
2.加快危房改造进度。原州区、西吉县要按照向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上报的2019年危房改造任务数全面推进改造工作。特别是4月份督查时还没有全力组织开工建设的西吉县,要加大督导力度,进一步动员群众,尽快组织开工,务必在施工期内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存量危房改在任务。
3.落实改造基本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建办村函〔2018〕17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危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按照解决住房不安全问题、满足抗震安全基本要求、保证改造后农房正常使用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要求,引导农户建设符合标准和自身条件的安全住房。新建房屋面积原则上1-3人户在40-60平米,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控制在13-18平方米以内。对于需要政府兜底保障的极度贫困户,原则上按36平方米或视人口数量适当增加面积进行设计改造。改造的房屋原则上厕所、厨房等要独立设置,确保改造后的住房满足基本使用功能,同时为改善人居环境、引导群众养成文明卫生习惯等打好基础。
4.鼓励多方措施补助资金。要按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农村危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分类和提高补助标准的通知》(宁建发〔2017〕41号)精神,多方筹资资金,及时拨付已改造竣工验收的房屋,切实减轻危改户资金负担。
(二)美丽小城镇、美丽村庄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美丽小城镇、美丽村庄建设县(区)负主体责任。各县(区)要把美丽小城镇、美丽村庄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抓手和载体,围绕下达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乡镇认真落实审定的规划和建设方案,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措施到位。
2.科学规划设计,完善设施功能。要坚决贯彻中央和
自治区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科学确定和把握小城镇、村庄的功能定位,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效率运营。要注重塑造小城镇、村庄特色风貌和水、电、路、通讯及安全设施、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增强小城镇、村庄建设品味和底蕴。
3.加强工程管理,提高建设质量。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技术规范,严把工程设计关、建设关、质量关、验收关,特别要严格执行结构安全、抗震设防、节能环保等强制性技术标准,强化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质量安全。严格落实《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支持和禁止建设项目清单(第一批》(详见附件1),统筹小城镇、村庄建设,注重乡土材料、废旧材料、节能环保新型材料和传统建筑工艺、现代建造技术等有机结合,建设具有地域特点的特色建筑、美丽乡村,降低建设成本,提升乡村文化内涵。坚决杜绝简单的粉墙刷白、“穿衣戴帽”等形象工程,以及大拆大建等破坏自然风貌的行为。对确定的9个美丽小城镇、31个美丽村庄建设内容原则上年内要全部开工并建设完成,个别投资规模大、实施难度大的项目可适当延长建设期限,但最多不能超过2020年10月底。
4.加大资金投入,规范项目管理。要积极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美丽小城镇、美丽村庄建设。特别要按照“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组织发动小城镇居民积极投入美丽小城镇建设和环境整治当中,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共同打造美丽小城镇精品示范工程。要按照《自治区美丽小城镇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17〕13号)规定,建立项目资金使用和评价制度,及时拨付兑现支出奖补资金,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使项目资金真正发挥最大效益。
5.及时报送信息,加大政策宣传。各县(区)要加强对美丽小城镇、美丽村庄建设政策、相关标准和工作推进情况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及时上报工作信息,月度报表于每月25日前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村镇办。
附件:1.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支持和禁止建设项目清单
2.2019年全市美丽小城镇建设项目汇总表
3.2019年全市美丽村庄建设项目汇总表
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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