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12/2024-00024 发文时间 2023-07-03
发布机构 固原市自然资源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人民政府 关于固地(G)〔2023〕-04号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出让实施方案的批复
固原市人民政府 关于固地(G)〔2023〕-04号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出让实施方案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固地(G)〔2023-0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实施方案的请示》(固自然资发〔2023119号)收悉,经2023321日第29次固原市规划管理委员会202346日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出让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批复如下:

一、出让宗地编号、权属情况

宗地编号:固地(G)〔2023-04

该宗地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宁政土批字〔2023120号批复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界址清楚,权属明确,该地块所占地类为:一般耕地17575平方米,其他农用地1357平方米。

二、宗地位置、面积、出让条件

该宗地位于固原市原州区彭堡镇申庄村,四至:东至姚磨村园地,南至乔木林地,西至中黑路,北至耕地;面积18932平方米(合28.4亩)。

出让条件:净地

三、规划用途及设计条件

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原自然资规条字〔2023003号)的建设规划方案,该宗地土地使用性质为商业用地(储能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条件为:容积率≤0.50,建筑密度≥20%,绿≤30%。具体规划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

四、土地出让年限、建设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节约集约用地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该宗地出让年限为40年。

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2年建设完成。

五、出让宗地价格、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及土地评估结果,建议该宗地以每亩13.5万元出让,出让起始价(或起叫价)为叁佰捌拾叁万肆仟元整(¥3834000元)竞买保证金叁佰捌拾叁万肆仟元整(¥3834000元),增价幅度贰拾万元整(¥200000元)及其整数倍。

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六、出让方式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委托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要素交易市场中心向社会公开出让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要素交易市场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要素交易市场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办法》规定组织出让。

七、成交确认

竞买人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要素交易市场参加竞买,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网上交易结束后交易机构向竞得人发放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在接收到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与固原市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按《成交确认书》的约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出让价款缴纳方式。

固原市人民政府

202362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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