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12/2024-00025 发文时间 2023-06-30
发布机构 固原市自然资源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人民政府 关于固地(G)〔2023〕-02号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出让实施方案的批复
固原市人民政府 关于固地(G)〔2023〕-02号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出让实施方案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固地(G)〔2023-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实施方案的请示》(固自然资发〔2023118号)收悉,经2023321日第29次固原市规划管理委员会202346日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出让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批复如下:

一、出让宗地编号、权属情况

宗地编号:固地(G)〔202302

该宗地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宁政土批字〔2023102号批复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界址清楚,权属明确,该地块所占地类为:一般耕地863平方米,其他农用地268平方米。

二、宗地位置、面积、出让条件

该宗地位于固原市原州区红崖村,四至:东至原州区红崖村水浇地;南至原州区红崖村水浇地;西至原州区红崖村水浇地;北至原州区红崖村水浇地;面积1131平方米(合1.7亩)

出让条件:净地

三、规划用途及设计条件

按照《固原市原州区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原规条字2023001号),该宗地土地使用性质为商业服务用地(天然气管道分输站),建设规划设计条件为:容积率≤0.50,建筑密度≤20%,绿化率≥30%具体规划要求详见原规条字2023001

四、土地出让年限、建设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节约集约用地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该宗地出让年限为40年。

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2年建设完成。

五、出让宗地价格、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及土地评估结果,该宗地以每亩14.2万元出让,出让起始价(或起叫价)为贰拾肆万壹仟肆佰元整(¥241400元)竞买保证金贰拾肆万壹仟肆佰元整(¥241400元),增价幅度壹万元整(¥10000元)及其整数倍。

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六、出让方式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出让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办法》的规定组织出让。

七、成交确认

竞买人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参加竞买,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得人在网上竞买结束7日内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理成交手续,办理成交手续后10日内持《成交通知书》与固原市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按《成交确认书》的约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出让价款缴纳方式。

八、其他事项

本宗地规划设计方案已经原州区自然资源部门审定,土地竞得人必须严格按已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实施,并承担规划设计相关费用。

固原市人民政府

202362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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