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01/2024-00059 发文时间 2023-04-19
发布机构 固原市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人民政府 关于划拨天楹东侧道路延伸段工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固原市人民政府 关于划拨天楹东侧道路延伸段工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划拨天楹东侧道路延伸段工程建设用地的请示》(固自然资发〔202375号)收悉,根据固原市规划委员会第28次会议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第46期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位于新材料产业园天楹东侧道路以北,东至岩盐公司储备地、西至固原开源节能年产50万立方米蒸压加气板材项目、南至园区公用路、北至固原开源节能年产50万立方米蒸压加气板材项目,占地面积0.0969公顷(合1.45亩)国有建设用地,无偿划拨给固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属的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天楹东侧道路延伸段工程建设,用地性质为城镇村道路用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请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划拨用地手续,自批准之日起,满2年不动工建设的,将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固原市人民政府

202342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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