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01/2024-00073 | 发文时间 | 2024-02-07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政府办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划拨宁夏固原坪乐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划拨宁夏固原坪乐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固自然资发〔2024〕6号)收悉,根据固原市规划管理委员会第30次会议精神,经市人民政府2023年第51期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位于固原市原州区头营镇石羊村,占地面积0.6532公顷(合9.798亩),划拨价格62.7072万元(6.4万元/亩),划拨给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固原供电公司,用于宁夏固原坪乐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请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划拨用地手续,自批准之日起,满2年不动工建设的,将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固原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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