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01/2024-00073 发文时间 2024-02-07
发布机构 固原市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划拨宁夏固原坪乐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划拨宁夏固原坪乐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划拨宁夏固原坪乐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固自然资发20246号)收悉根据固原市规划管理委员会第30次会议精神经市人民政府202351期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位于固原市原州区头营镇石羊村,占地面积0.6532公顷(合9.798亩)划拨价格62.7072万元(6.4万元),划拨给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固原供电公司,用于宁夏固原坪乐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请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划拨用地手续,自批准之日起,满2年不动工建设的,将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固原市人民政府

20242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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