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12/2024-00039 | 发文时间 | 2024-02-29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自然资源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固原市人民政府 关于划拨固原新材料产业园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建设项目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划拨固原新材料产业园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固自然资发〔2024〕16号)收悉,根据固原市规划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29次会议精神,经市人民政府2023年第12期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位于原州区头营镇大疙瘩村,占地面积2.8360公顷(合42.54亩),划拨给固原市原州区综合执法局,用于固原新材料产业园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项目建设,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请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划拨用地手续,自批准之日起,满2年不动工建设的,将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固原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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