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12/2024-00051 | 发文时间 | 2024-06-24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自然资源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固原市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固自然资发〔2024〕57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收回宁夏固原岩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固原市轻工产业园景观绿化、道路工程项目部分用地,面积0.8540公顷(合12.81亩),用于饮用水制造项目建设用地,重新挂牌方式出让。
二、收回后,原固原市轻工产业园景观绿化、道路工程项目用地剩余面积13.3134公顷(合199.70亩),宁夏固原岩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依据该批复重新办理确权登记手续。
固原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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