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01/2025-00002 | 发文时间 | 2024-12-23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政府办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固原市人民政府 关于供应固原市原州区新建年屠宰15万头生猪及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集体建设用地的批复 |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供应固原市原州区新建年屠宰15万头生猪及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集体建设用地的请示》(固自然资发〔2024〕185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2024年12月3日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原州区彭堡镇吴磨村,面积0.7368公顷(11.05亩)集体建设用地,供应给原州区人民政府,用于固原市原州区新建年屠宰15万头生猪及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用地,用途为乡镇企业用地,该宗用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二、请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固原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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