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01/2025-00024 发文时间 2025-01-14
发布机构 固原市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人民政府 关于划拨固原市回民生态殡葬园-回民殡仪服务中心公墓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固原市人民政府 关于划拨固原市回民生态殡葬园-回民殡仪服务中心公墓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划拨固原市回民生态殡葬园回民殡仪服务中心公墓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固自然资发〔20244号)收悉,根据固原市规划管理委员会第38次会议精神,经市人民政府202444期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位于原州区中河乡曹河村四至均为中河乡曹河村空地,占地面积2.2931公顷(合34.40亩)划拨给固原市民政局,用于固原市回民生态殡葬园回民殡仪服务中心公墓项目建设,用地性质为殡葬用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请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划拨用地手续,自批准之日起,满2年不动工建设的,将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固原市人民政

202511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网站地图

主办: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

电话:(0954)2088900 电子信箱:gysdzzw@126.com

宁ICP备19000827号-3    网站标识码:640400002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