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12/2025-00011 发文时间 2025-01-27
发布机构 固原市自然资源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人民政府 关于《泾源县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更新成果》和《泾源县集体建设用地定级 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的批复
固原市人民政府 关于《泾源县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更新成果》和《泾源县集体建设用地定级 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的批复

泾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呈报泾源县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请示》(政发〔202417号)《关于呈报泾源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结果的请示》(政发〔202463号)收悉。经202518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泾源县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和《泾源县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具体成果内容详见附件。

二、你县要按照有关规定将《泾源县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和《泾源县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及时公布实施,并认真做好成果备案应用工作

、你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土地市场行情,适时修订城镇基准地价,合理配置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1.泾源县中心城区土地综合级别说明表

             2.泾源县中心城区基准地价表

          3.泾源县集体建设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评估结果表

固原市人民政

2025123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泾源县中心城区土地综合级别说明表

土地级别

分布范围

面积

(公顷)

占总面积

比例(%

北至北环路,西至思源路,南至滨河路、百泉街,东至城关路区域。

254.94

33.87

北至S313G44,西至制胜路、北环路,南至定级南界,东至东漓路、碧云路区域。上述区域除去级以外区域。

257.04

34.16

更新范围除去级、级以外区域

240.58

31.97

附件2

泾源县中心城区基准地价表

序号

用途

基准地价(元/平方米,万元/亩)

年期(年)

容积率

开发程度

估价日期

1

商服用地

810

54.00

626

41.73

269

17.93

40

1.6

六通一平(区域达到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暖和土地平整)

20231130

2

住宅用地

752

50.13

546

36.40

246

16.40

70

1.5

3

工业用地

282

18.80

193

12.87

108

7.20

50

0.8

4

公共服务用地

新闻出版用地

399

26.60

274

18.27

153

10.20

50

1.2

5

医疗卫生用地

418

27.87

286

19.07

160

10.67

50

6

文化设施用地

381

25.40

261

17.40

146

9.73

50

7

教育用地

394

26.27

270

18.00

151

10.07

50

8

科研用地

381

25.40

261

17.40

146

9.73

50

9

体育用地

376

25.07

258

17.20

144

9.60

50

10

社会福利用地

358

23.87

245

16.33

137

9.13

50

11

公用设施用地

347

23.13

238

15.87

133

8.87

50

3

泾源县集体建设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结果表

级别

级别范围

基准地价

商服用地

宅基地

工业用地

香水镇:大庄村、永丰村、城关村、上桥村、下桥村、沙源村、杨家村、车村、园子村、沙南村、新月村、思源村
泾河源镇:河北村、白面村、马家村、余家村、南庄村、冶家村
六盘山镇:什字村、蒿店村、五里村
新民乡:杨堡村、马家河滩村
兴盛乡:兴盛村、新旗村
黄花乡:平凉庄村、羊槽村
大湾乡:大湾村

126/平方米

8.4万元/

86/平方米

5.73万元/

76/平方米

5.07万元/

泾源县辖区内除级以外的其他区域

98/平方米

6.53万元/

70/平方米

4.67万元/

62/平方米

4.13万元/

备注:土地使用权类型:商服用地和工业用地为出让,宅基地为有偿使用;

土地用途:商服用地、宅基地、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年期:拟定商服用地40年,工业用地50年,宅基地用地为无年期限制;

估价期日:20231130日;

土地开发程度:土地级别区域平均开发配套程度达到四通一平(即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和土地平整);

容积率:商服用地为1.2,工业用地为0.7

市场条件:商服用地和工业用地为公开市场条件,宅基地为限制性市场条件(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或有偿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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