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01/2026-00031 发文时间 2026-02-11
发布机构 固原市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人民政府 关于固地(G)〔2026〕-5号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实施方案的批复
固原市人民政府 关于固地(G)〔2026〕-5号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实施方案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固地(G)〔2026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实施方案的请示》(固自然资发〔202613号)收悉,根据固原市规划管理委员会第42次、市人民政府2025年第28次专题会议精神,同意出让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批复如下

一、出让宗地编号、权属情况

固地(G)〔20265

该宗地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清水河第一储能200MW/800MWh共享储能示范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25435批准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界址清楚,权属明确。该宗地所占地类为:地,面积4285平方米园地,面积6818平方米。

二、地块位置、面积、出让条件

该宗地位于原州区彭堡镇姚磨村址为:东至彭堡镇姚磨村耕地、南至彭堡镇姚磨村耕地、西至运瓴宁夏固原原州区储能项目、北至彭堡镇姚磨村耕地面积11103平方米16.65

出让条件为净地。

三、规划用途及设计条件

根据《固原市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2026固规条字5号)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容积率≥0.04,建筑系数≥4.31%,建筑高度控制在4以内建筑规模控制在500平方米

其他建设规划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

四、土地出让年限、建设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节约集约用地管理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该宗地出让年限为50

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2年建设完成。

五、出让宗地价格、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及土地评估结果,该宗地出让起始价或起叫价贰佰肆拾玖万柒仟伍佰元整(¥2497500元)15万元整(150000)。竞买保证金贰佰肆拾玖万柒仟伍佰元整(¥2497500元),增价幅度壹拾万元整(¥120000元)及其整数倍。

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六、出让方式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出让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办法》规定组织出让。

七、成交确认

竞买人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要素交易市场参加竞买,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网上交易结束后交易机构向竞得人发放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在接收到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与固原市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按《成交确认书》的约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出让价款缴纳方式。

固原市人民政府  

202621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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