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10/2020-00005 | 发文时间 | 2020-01-03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财政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资产处置的批复 |
关于资产处置的批复
各相关单位:
你单位要求报废资产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1.同意将固原市委办公室所属资产原值为91106.00元固定资产予以核销,固定资产处置残值上缴财政国库。
2.同意将固原市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所属资产原值为1285700.99元固定资产予以核销,固定资产处置残值上缴财政国库。
3.同意将固原市公安局(拘留所)资产原值为101303.55元固定资产予以核销,固定资产处置残值上缴财政国库。
4.同意将固原市疾控中心所属资产原值为663683.81元固定资产予以核销。固定资产处置残值上缴财政国库。
5.同意将固原市种子管理站所属资产原值为159937.00元固定资产予以核销,固定资产处置残值上缴财政国库。
6.同意将固原市工信局所属资产原值为32999.00元固定资产予以核销,固定资产处置残值上缴财政国库。
7.同意将固原市红十字会所属资产原值为45298.00元固定资产予以核销,固定资产处置残值上缴财政国库。
8.同意将固原市财政局建筑面积1933.76㎡,资产原值为1407515.53元办公用房及土地予以核销,固定资产处置残值已上缴财政国库。
请各相关单位及时调整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相应会计账目。
固原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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