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10/2020-00044 发文时间 2020-03-17
发布机构 固原市财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做好2019年市本级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9年市本级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的通知》(宁财(资)发〔2020〕138号)要求,现就我市开展2019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内容

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包括资产报表和资产分析报告两部分内容。其中,资产报表为数据填报部分;资产分析报告为文字分析部分。

(一)资产报表内容。

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包括:政府储备物资情况表、公共基础设施情况表、文物文化资产情况表、保障性住房情况表、受托代理资产情况表、其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表等。

(二)资产分析报告内容。

资产分析报告是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应在资产报表数据基础上,对资产数量、分布状况、结构变动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资产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资产基本情况。对资产数量、价值量及分布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说明。(2)资产变动情况分析。对资产总量、总额及结构的变动情况、资产增减变化和影响因素,以及资产运营效率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3)重大事项说明。对重大资产的配置处置、担保及重大损失等重大情况进行详细说明。(4)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对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其原因进行分析。(5)有关意见和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加强资产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二、编制依据

2019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制度相关规定进行。具体填报详见《2019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制说明》(见附件)。

三、编制范围

(一)各单位应当将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全部纳入填报范围。由行政事业单位填报,企业(包括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不填报。

(二)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的基础表和汇总表,是各基层填报单位和汇总填报单位统一使用的报表格式。各基层填报单位是指单位所属的具备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并能够编制完整会计报表的单位。

四、报送时间及方式

(一)请各有关部门(单位)于2020年3月20日前向市财政局资采科报送2019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分析报告及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应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政策建议等内容。如市本级收文部门(单位),无填报的各类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以文件中填报范围为准),请以正式文件反馈市财政局国资科。

(二)2019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制,统一使用财政部统一报表平台单机版客户端(2019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数据的录入、和审核工作,不得自行修改变更。该系统可在财政部资产管理司子网站“在线服务”栏中或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下载专区”栏中下载使用。系统审核通过后,将纸质版盖章报市财政局国资科。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近年来开展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报告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财政部决定从2019年正式开展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编制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是贯彻落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管理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明确内部牵头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并保持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确保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取得实效。

(二)确保数据质量。各单位应按照有关法规制度和本通知规定的编制基础、依据、原则、方法、格式等要求,加强与相关资产业务主管部门实物量数据的比对分析,认真组织录入、汇总(合并)、审核等工作,各地财政部门要确保同口径的数据与业务主管部门一致,区直有关部门要加强与业务统计数据核对,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加强分析研究。各部门、各单位要在资产报表数据基础上,认真撰写分析报告,在报告中除对资产数量、分布状况、结构变动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外,还要将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进行提炼总结,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今后工作继续积累经验、奠定基础。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把关,对要素不全、质量不高的分析报告一律退回重报。

(四)自治区财政厅届时将组织对各单位上报的2019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进行验审,根据各单位组织开展情况和资产报告上报质量等情况进行全面考评。

附件:

关于做好2019年度固原市本级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的通知-附件1-1.xls

关于做好2019年度固原市本级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的通知-附件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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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固原市本级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的通知-1-2.xls



                                                         固原市财政局

                                                         2020年3月13号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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