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10/2021-00103 发文时间 2021-05-31
发布机构 固原市财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车辆报废的批复
关于车辆报废的批复

固原市纪检委:

你单位《关于申请报废执法办案车辆的请示》(固纪办函〔2021〕35号)收悉,经我局会议研究,同意你单位报废车牌号为宁DFL369的丰田卡罗拉轿车(原值总计:16.28万元,按照《固原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自行处置(评估结果已上报财政备案),残值上缴财政,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财政备案,同时调整单位固定资产及固定基金会计账目。

固原市财政局

2021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网站地图

主办: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

电话:(0954)2088900 电子信箱:gysdzzw@126.com

宁ICP备05001237号    网站标识码:640400002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