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10/2022-00155 | 发文时间 | 2022-07-07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财政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车辆处置的批复 |
固原市人民医院:
你单位《关于申请报废固原市人民医院救护车的请示》(固市医发〔2022〕49号)收悉。鉴于2007年1月自治区卫生厅调拨你单位的宁D08986负压救护车(原值:914,188.05元)已无法正常使用,经研究,同意依据《固原市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第六章规定,对该车上缴财政统一处置,请及时调整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相应会计账目。
固原市财政局
2022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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