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10/2023-00002 | 发文时间 | 2022-12-30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财政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资产调拨的批复 |
固原市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固原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单位固定资产调拨的申请》(固农函〔2022〕77号)收悉。因机构改革,依据《固原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章、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同意对相关资产进行调拨,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1.将固原市良种繁育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所属固定资产整体调拨到固原市种子管理站使用;
2.将固原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所属固定资产整体调拨到固原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使用;
3.将固原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所属固定资产整体调拨到固原市农村能源工作站,资产调拨后将名称变更为固原市农村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4.将固原市养蜂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所属固定资产整体调拨到固原市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资产调拨后将名称变更为固原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5.将固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属固定资产整体调拨到固原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资产调拨后将名称变更为固原市农业综合培训服务中心。
请资产调出调入单位及时调整固定资产及相关会计账目。
固原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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