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10/2023-00004 | 发文时间 | 2022-12-30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财政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资产调拨的批复 |
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
你单位《市电子政务中心关于调拨固定资产的请示》(固电中发〔2022〕20号)收悉。为了便于资产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值”,同意依据《固原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第四章、第五章规定,将部署在市地震局、市社保中心、固原市气象局、市委老干部局、市城管局机房的电子政务外网分支机房接入设备(资产价值:282,744.00元)调拨到以上单位。请资产调出调入单位及时调整固定资产及相关会计账目。
固原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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