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10/2023-00085 | 发文时间 | 2023-09-19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财政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房屋上缴的批复固(国资)发〔2023〕148号 |
固原市特教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固原市星光幼儿园上缴资产的报告》(固特教〔2023〕72号)收悉。为实现国有资产统一调度,统筹使用,依据《固原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章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将位于固原市试验区同康路(原固原市星光幼儿园),房屋建筑面积2360.99㎡,资产评估价值7,650,785.00元,上缴财政统一管理,并及时调整固定资产及相关会计账目。
固原市财政局
2023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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