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10/2024-00083 | 发文时间 | 2024-05-17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财政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电动多轮车调拨的批复 |
固原市公安局:
你单位《关于上缴处置电动多轮车辆的报告》(固公发〔2024〕14号)收悉。为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依据《固原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将你单位上缴的32辆电动多轮车清除特定标识后调拨至固原市六盘山林业局、市属中学使用,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将26辆电动多轮车调剂到固原市六盘山林业局用于林场巡逻;
二、将6辆电动多轮车调剂到市属中学用于校园内巡逻。其中:固原一中2辆,固原二中1辆,固原八中2辆,师范附中1辆。
请调出调入单位及时调整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相应会计账目。
附件:电动多轮车调拨明细表
固原市财政局
2024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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