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01/2017-13666 | 发文时间 | 2017-04-13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政府办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彭阳县白阳镇中庄村土地平整工程变更及补充公告 |
变更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2中发包价格(综合单价下浮2%)。
二、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2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
1.依据彭阳县白阳镇中庄村土地平整工程建设方案图集;
2.依据彭阳县白阳镇中庄村土地平整工程建设方案;
3.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
4. 纳税地区为:农村;
5. 材料价格调整依据《宁夏工程造价》固原地区彭阳县的材料信息价格2016年第6期信息价调整,部分材料依据目前市场价格计算。
现变更为:
一、发包价格(综合单价下浮3%);
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
1、《项目实施方案》 ;
2、建筑工程按宁水计发[2009]13号文《宁夏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试行)》进行编制,机械台时定额按宁水计发[2009]13号文《宁夏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试行)》进行编制,费率及其他规定依据“宁水计发[2011]23号文”、《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16年版)进行编制,定额不足部分参照相关专业定额。
3、材料预算价格
执行《宁夏水利工程造价信息》2016年第4期材料价格,不足部分执行《宁夏工程造价》(2017年第一期)材料价格。
4、税金按3.28%计取。
补充公告
三、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发包价、清单
本项目的控制价为:4569294.14元(大写:肆佰伍拾陆万玖仟贰佰玖拾肆元壹角肆分)
本项目的发包价为:4432215.32(大写:肆佰肆拾叁万贰仟贰佰壹拾伍元叁角贰分)(综合单价下浮 3 %)
本项目的控制价及清单请到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固原市)下载。
注:投标单位必须将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装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价为发包价。
四、本变更公告中未提及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彭阳县水利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彭阳县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清河北街
邮 编: 756000 邮 编: 750001
联系人: 袁治伟 联 系 人: 王娟
电 话: 13895147929 电 话: 18295290009
传 真: 传 真:
2017年04月12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
电话:(0954)2088900 电子信箱:gysdzzw@126.com
宁ICP备19000827号-3 网站标识码:640400002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