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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00001/2017-17043 发文时间 2017-07-25
发布机构 固原市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召开第一次总河长会议 部署河长制工作
固原市召开第一次总河长会议 部署河长制工作

   7月24日,固原市召开总河长第一次会议,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自治区总河长第一次会议精神以及《方案》要求,研究部署固原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一要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思想自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建设生态文明、完善治水体系、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多次发表重要论述。特别是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宁夏时指出,要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调要强化源头保护,下功夫推进水污染防治,保护重点湖泊、湿地生态环境。去年,中央专门下发文件在全国推行河长制。对于固原而言,水少、水脏并存,新老问题交织,河道水体质量下降、生态功能退化,水污染、水环境治理任务非常艰巨,水生态环境形势极其严峻。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中央提出来的建立河长制的要求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来的“生态立区战略”的要求,凝心聚力,合力攻坚,确保河长制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二要健全体系,全面落实推行河长制各项责任。尽快建立河长组织体系。一方面会议审议的《固原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及《固原市级河长设置建议方案》已明确了市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和市级河长,还涉及25个单位为市级河长制责任单位。在此基础上,要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河长”负责治水的纵向责任体系,特别是各县(区)要把责任落实到村,一贯到底。另一方面要构建水利、国土、环保、住建、财政等部门协同治水的横向水治理体系,确保河长制顺利推进、全面推行。严格落实各级河长责任。切实履行各级河长的责任,市县乡党委、政府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地方河长的第一责任人职责,逐层逐级明确目标任务,逐河逐段压实责任。要加快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河长制重点责任单位要按照责任清单,切实履行指导监督职责,实行河长制责任部门信息共享、规划统筹、联审会商、协调联动、跟踪问效,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合力推动、高效运转的联动推进格局。

  三要明确目标,有力解决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对标自治区文件要求,主动想办法补齐公共服务方面的存在的差距,特别是要加快市、县(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所有工业园区必须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污水排放必须全部达到I级A标准。坚持目标导向,初步拟定的河长制方案中,部分指标的设置还不尽合理,水利、环保部门要充分结合固原市生态治理实际,科学、妥善设置河长制任务指标,量力而行、实事求是。治理河道污染必须运用系统思维,既要解决水里的问题,更要解决河岸上污染源问题。要根据不同河流的特点,找准水质较差的根本原因,科学规划,分类制定系统性的治理措施,确保“精准施药,药到病除”。

  四要强化领导,确保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区)党委、政府总河长要落实牵头抓总责任,切实发挥指导、协调和督促作用。各县(区)及河长制联席会议组成部门要在会议召开后尽快制定出台县(区)、部门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尽快推动落实。强化考核问责。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督查考核职能,制定出台推行河长制考核管理办法,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加强媒体报道。要加大河长制工作宣传报告力度,对发现的生态环保问题主动揭短亮丑,倒逼责任落实,推动问题整改,确保河长制真正发挥作用、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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