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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00016/2019-00025 发文时间 2019-04-04
发布机构 固原市水务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自治区司法厅 水利厅开展河保护条例立法调研
自治区司法厅 水利厅开展河保护条例立法调研


自治区司法厅 水利厅开展河湖保护条例立法调研

为了进一步推动落实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保障河湖管理保护措施完成,规范河湖管理保护行为,随着河湖长制的全面推行,河湖保护条例立法被提到重要日程。

44日,自治区司法厅经济法规处处长刘连喜、自治区水利厅河湖管理处副处长王瑞斌一行组成调研组就自治区河湖保护条例立法开展调研。固原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县(区)河长办有关负责人及业务人员,部分乡级河湖长、基层巡河员、市水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有关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参会人员围绕条例(草案)中有关河湖保护、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章节,结合自身工作,对河湖保护立法依据、管理保护主交流发言,提出了修改建议意见。座谈中尤其谈到了基层工作中遇到的现实困惑和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大家充分联系实际,畅所欲言,谏言献策,以便充实完善到条例立法过程中去,共同推动河湖保护条例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保障条例立法的质量。

调研座谈会在固原市水务局五楼会议室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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