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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00016/2022-00010 发文时间 2022-02-15
发布机构 固原市水务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全面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固原市全面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全市全面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全面整治河道行洪突出问题,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守住防洪安全底线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全面加强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实践。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县(区)要把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作为2022年河湖长制工作的首要任务,及时向总河长、副总河长汇报整治工作,争取在工作经费、人员等方面的最大支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时限、责任人,坚决杜绝整治行动走过场。

二、落实责任,严格步骤

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坚持“守河有责、护河尽责”,认真组织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做到“四个一”,即一个责任制、一个整治方案、一套人员和一笔经费,以目标倒逼责任,以督查倒逼落实,真正做到责任落实、履职到位。按照自治区水利厅要求的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一切影响行洪安全的违法行为,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存在的10类突出问题逐河、逐项目排查整治,及时报送相关报表、进展情况报告等材料。

三、立足长效,加强督导

各县(区)要以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充分发挥河长办的综合协调和督导职能,查找河道监管工作中薄弱环节,建立健全目标管理、日常监管、经费投入等长效机制,巩固和拓展整治成果,坚决防止查处整治工作一阵风,走过场。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县(区)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赢得相关部门、单位、企业和广大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发动、组织开展自清自纠,让行洪顺畅,让行洪安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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