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党办〔2020〕25号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局),市直各局委办,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中央、区属驻固各单位,各国有企业:
现将《固原市农村电商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固原市委办公室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
固原市农村电商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随着农村电商综合示范县项目持续深入实施,农村电商取得长足发展,较好地推动了农产品上行,促进了农民增收。为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农村电商发展水平,促进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扩大消费扶贫成果,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和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为总纲,按照《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电子商务发展总体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固政办发〔2017〕140号)、《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固政办发〔2017〕141号)的安排部署,在巩固农村电商和消费扶贫已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着力加强电商消费扶贫经营主体培育、农副产品上行服务能力建设和农村电商公用品牌建设,激发内生动力,畅通产销两端,扩大农副产品电商消费,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做好“换档”衔接。
二、总体思路
紧紧抓住“推动消费扶贫从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这根主线,切实压实“县(区)人民政府是农村电商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这一事权责任,市、县(区)各司其职,协同推进,集中力量推进电商消费扶贫工作。从网货、网商、网销等十个方面进行综合提升,培育新电商力量,积蓄新消费动能,在固原扶贫产品和消费扶贫群体之间构建常态化、规模化、便利化和市场化的交易机制,实践探索可复制、能推广的电商消费扶贫新模式。
三、主要目标
到2021年底,全市电商消费扶贫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上行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电商经营主体进一步壮大,消费扶贫市场机制进一步健全,农村商品流通体系进一步完善。力争全市电商消费扶贫销售额占到消费扶贫总额的30%以上,打造至少1个农村电商公用品牌,创新10款单品年销售额超500万元的电商网货,培育10个以上年销售额超300万元的电商消费扶贫经营主体。培训电商消费扶贫专业人才2000人次以上,培育50个电商消费扶贫创新创业团队,带动发展50个市级电商消费扶贫车间、50个市级电商消费扶贫示范村和50家市级电商消费扶贫示范合作社。
四、重点任务
(一)启动农村电商公用品牌建设,提升电商消费扶贫“软实力”。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在摸清全市农业特色产品“家底”的基础上,选择具备规模支撑、适合网络销售、有较大增值空间的特色产业入手,启动农村电商公用品牌建设。通过循序渐进式的品牌塑造引领,切实提高固原产品的美誉度和附加值,增强我市电商消费扶贫的市场“软实力”。各县(区)至少打造1个农村电商公用品牌。对各县(区)打造的县域农村电商公用品牌,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将通过规范流程升格为市级农村电商公用品牌,动员并授权全市电商消费扶贫经营主体使用和推广。(牵头单位: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实施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推动农副产品网货化,增强电商消费扶贫竞争力。以已有的地标产品(黄牛肉、马铃薯、红梅杏、朝那鸡、胡麻油、辣椒)和“一村一品”为基础,采取“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的模式,使品控标准化、品牌视觉化、流通网货化。年内至少策划推出10个优质网货产品(原州区3个、彭阳县3个、西吉县2个、隆德县1个、泾源县1个)。举办固原市首届农产品网货创意大赛,评选“十大特色网货”;邀请专业机构从包装设计、文案策划和营销推广等方面进行综合提升,实现网货品牌化。(牵头单位: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实施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加大新型电商实用人才培训,做亮电商消费扶贫劳务品牌。用好线上资源,课训与实训结合,突出“精准”“实用”和“可持续”三个特点,实现全市年内培训2000人次以上(各县(区)不少于400人)。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在各县(区)培训的基础上,考核选拔100个电商消费扶贫创新创业团队,从各方面进行扶持培育。贯彻落实2020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将电商人才纳入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范畴,做亮农村电商劳务品牌。构建电商人才共享机制,鼓励县(区)电商团队和企业跨区域开展业务合作。(牵头单位: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实施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支持实体企业“触电”,壮大电商消费扶贫中坚力量。支持本地大型商超等实体企业开拓线上业务,打造新商业闭环;支持消费扶贫龙头企业积极发展“互联网+”业务版块,打破传统商业边界,构建新零售模式。每个县(区)至少2个以上的龙头企业实现电商销售额300万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实施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鼓励电商创客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姻”,培育电商消费扶贫新业态。针对电商创业团队懂网销但缺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产品但不懂电商的现实矛盾,鼓励引导电商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通过战略合作、订单合作、参股合作等不同方式“联姻”,取长补短,做强做优。争取年内每个县至少培育10个以上的“电商+合作社”新型电商消费扶贫融合体,至少带动1000户贫困户增收脱贫。(牵头单位: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实施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建立电商消费扶贫村级服务中心,优化农村电商三级服务体系。在全市挑选50个产业特色明显和电商环境较好的行政村,将村级电商服务站点转型升级为电商消费扶贫村级服务中心。该中心定位为村里的商贸中心、物流中心、信息交互中心,同时承担收储、推介村民农副产品、宣传推广农业生产技术和生产资料信息等职能,是村民农副产品共享及上行的主要窗口。围绕村民学网、懂网和用网需求,县(区)适时开展手机新农具和电商培训,将贫困户中的明白人、村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负责人作为重点培训对象,每村不少于20人并完成轮训。(牵头单位: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实施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开展“成就2020—红绿六盘电商节”系列活动,打造电商消费扶贫新增长极。配合自治区商务厅全民电商节活动,举办固原市首届网红大赛、乡村主播评选、县(区)长直播带货、网货营销大赛等活动,在领导干部、电商达人、大学生村官、返乡创客、农业技术员、“两个带头人”等目标人群中,挖掘、培育、扶持100名固原本地的正能量网红,通过淘宝、京东、拼多多、抖音、快手等网络平台,销售家乡的名优特产,推荐家乡的特色美食,展播家乡的美好生活。探索乡村网红助推电商消费扶贫新的增长方式,为农村电商创业者提供更切合时代发展的成长土壤,培育乡村振兴新动能,孵化乡村创业新模式。(牵头单位: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实施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八)拓宽产销对接渠道和平台,提升电商消费扶贫市场效应。发挥中铁快运商城、12306扶贫商城等平台优势,推荐固原电商消费扶贫企业的产品上线销售。积极对接淘宝、京东、拼多多、今日头条、抖音等互联网平台,策划推出“固原助农扶贫”专题推介活动,为我市电商企业店铺导入更多精准流量。(牵头单位: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实施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九)大力培育跨境电商企业,做大电商消费扶贫市场蛋糕。跨境电商有利于扩大贸易出口,可以获得国家政策倾斜性扶持。应大力发掘跨境电商苗子,用足用活用好商务部和自治区商务厅已有政策,引导实体企业在发展电商业务的同时发展跨境电商,帮助办理进出口备案登记证等。(牵头单位: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实施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补齐农村电商物流短板,完善电商消费扶贫供应链体系。大力支持物流企业发展,着力降低物流成本。盘活政府主建的农副产品仓储、冷链物流园等固定资产,引导和扶持企业优先使用,实现消费扶贫产品速冻保鲜、冷储配送,推动固原鲜活农副产品销向全国。加快县域快递企业集聚和业务整合,提升行政村快递通达率、投送频次和网点快递收发兼容度。(牵头单位: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实施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行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市电商消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部署会议。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制定执行方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0年5月-12月)。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各县(区)及相关单位、企业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台账,全面推进工作落实。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0年12月)。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各县(区)及相关单位、企业对照目标任务开展自查评估。市电商消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验收。
(四)持续提升阶段(2021年1-12月)。总结推广电商消费扶贫经验,健全电商消费扶贫长效机制,推进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促进全市电商消费扶贫高质量发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主管商务工作的副市长具体推动,市商务投资促进局牵头组织,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实施。
(二)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任务落实。市商务投资促进局要加强对县(区)的业务指导,各县(区)要切实履行事权职责,加强工作落实。
(三)严格监督考核。建立报告制度,各县(区)每季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市商务投资促进局每半年考核通报一次。
(四)强化氛围营造。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时发布政策措施、工作动态、先进经验等资讯,加强对“身边人”“身边事”宣传,做到互鉴互学。
(五)加强政策支撑。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本辖区电商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制定电子商务扶持政策,采取财政配套、设立电商发展基金、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电子商务工作的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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