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党办〔2020〕54号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局),市直各局委办,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固原市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固原市委办公室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7日
固原市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宁党办〔2020〕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森林公安工作实际,现就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全国公安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牢牢把握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重要工具的政治属性,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坚持“警是警、政是政、企是企”原则,调整完善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规范和加强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公安机关与林业和草原部门协同配合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全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调整内容
(一)管理体制。将森林公安机关划转公安机关统一领导管理,林业和草原部门不再领导管理。市、县森林公安机关,按照属地化原则,划归市、县公安机关直接领导管理。固原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加挂“固原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牌子)、固原市公安局六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分局(加挂“固原市公安局六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警察支队”牌子)划归固原市公安局管理;各县森林派出所和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原州派出所,分别划归所在县(区)公安局(分局)管理。
(二)职责任务。市公安局统一领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各级森林公安划归公安机关领导后,职能保持不变,业务上接受林业和草原部门指导,继续承担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林业和草原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三)编制和人员划转。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市、县森林公安机关政法专项编制,按照属地化原则,划转同级公安机关管理。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在编在职民警随所在单位集体整建制划转,已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经严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划归公安机关管理使用。
三、人员管理、经费保障和资产移交
(一)政治领导。市、县公安机关党委领导所属森林公安机关党的建设,对所属森林公安机关和森林公安队伍履行政治领导、组织管理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警主体责任。
(二)干部管理。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地方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任职条件》等规定,突出政治标准,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调整完善森林公安机关干部管理体制。市、县森林公安机关干部按照属地化原则,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同时,干部人事档案全部进行移交,干部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同级公安机关党(团)组织,隶属所在公安机关党(团)组织。市、县森林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警员职级、警务技术职级的任免,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三)队伍建设。在市、县公安机关党委领导下,森林公安机关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根据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建设、机构编制管理、招录培养、表彰奖励、警衔评授、教育训练、职业保障、监督管理等法律法规、条例、条令和政策规定,深入推进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改革、分类管理制度改革、职业保障制度改革和规范辅警管理改革,全面加强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四)经费保障和划拨。森林公安经费按照财政部关于对中央地方经费基数上下划转要求作出安排,森林公安机关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在2020年年底前仍按原渠道保障,从2021年起列入同级公安机关预算,由同级财政保障。市、县森林公安要全面梳理历年结余指标,按照划转至区属部门和市县财政进行分类,做好自治区区属预算单位之间结余指标调整和市县划转结算事宜。
(五)资产移交。森林公安机关的资产、在建项目等,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自治区机构改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进行整体划转,森林公安机关装备、档案等随所在单位全部移交。
(六)离退休人员待遇。根据中组部《关于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森林公安机关已离退休人民警察,服务保障单位不变,待遇水平不降。
四、工作机制
市、县公安机关与林业和草原部门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协作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协同配合,共同做好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组织领导。成立由组织、编办、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市六盘山林业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固原市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负责文件起草、移交工作对接等日常工作。(牵头单位:固原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固原市委组织部、编办、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六盘山林业局,完成时限:2020年8月1日前)
(二)推进落实。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完成机构编制调整、人员转隶、资产档案等划转交接,党(团)组织建设同步跟进;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清查和登记,按程序办理经费资产移交、接收、划转和处置等手续;按照《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等规定,做好档案收集、鉴定、整理、清点、移交管理和处置工作;积极推进改革涉及离退休干部管理、经费预算调整等工作。(牵头单位:固原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固原市委组织部、编办、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六盘山林业局,完成时限:2020年8月31日前)
(三)总结上报。2020年9月30日前,固原市公安局总结全市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向自治区公安厅报告落实情况,配合做好专项督察验收工作。
附件:
固原市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名单
组 长:余剑雄 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李云峰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郑宜成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宝林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公务员局局长
张 波 市委编办副主任
王金平 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李秉强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 洁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克祥 市六盘山林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王金平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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